国有企业法律规制与政治规制:从竞争到融合
发布时间:2021-12-10 03:28
正确处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系是新时代国企治理的关键问题。这一问题在法学领域的映现就是国有企业法律规制和政治规制的关系问题。以《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一系列有关法律规范形成的法律规制和以党政方针、党内规定等政策文件形成的政治规制在国企内部形成二元规制模式。长期以来,法律规制与政治规制体系难以形成有效的理解和沟通,否认甚至排斥这种规制竞争,这对国企改革的理论和实践造成了极大的认识论障碍。在商事公司法制度供给与国有企业公共性特征下的制度需求形成错配的情况下,以加强党对国企领导的政治规制模式成为弥补法律规制不足的必要手段。然而,政治权力存在强制性、扩张性等特点,因此必须构造两种规制模式的耦合机制。党的领导进入公司章程以及《监察法》的制定反映了政治规制通过合法程序"嵌入"组织内部的行动,以实现两种规制模式的融合。
【文章来源】:法学评论. 2019,37(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国企治理中的二元规制模式竞争
(一)国企规制模式概述
1.国企法律规制模式演进
2.国企政治规制模式演进
(二)国企规制竞争模式之表现:党组织全面嵌入公司治理
1.股东(会)决策权竞争:“三重一大”和“党管干部”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党管干部”组织原则
2.董事会管理权竞争:“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3.监事会监督权竞争:纪检监察、党委巡视组
二、规制竞争何以形成?党组织参与国企治理的必要性
(一)国企的“公共性”与公司法制度错配
1.“公共性”的界定:公共组织理论视角
2.公司法制度错配
(二)国企中公权力行使失控现象
三、从竞争到融合:基于社会系统理论
(一)卢曼的社会系统论概述:系统功能分化与结构性耦合
(二)国企规制系统的运作现状:政治规制主导
(三)法律规制与政治规制的融合:藕合机制的构造
1.为何需要构造耦合机制?政治规制系统现身的一般规则
2.公司章程:组织结构上的耦合机制构造
3.监督机制上的耦合构造
四、结论
本文编号:3531821
【文章来源】:法学评论. 2019,37(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国企治理中的二元规制模式竞争
(一)国企规制模式概述
1.国企法律规制模式演进
2.国企政治规制模式演进
(二)国企规制竞争模式之表现:党组织全面嵌入公司治理
1.股东(会)决策权竞争:“三重一大”和“党管干部”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党管干部”组织原则
2.董事会管理权竞争:“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3.监事会监督权竞争:纪检监察、党委巡视组
二、规制竞争何以形成?党组织参与国企治理的必要性
(一)国企的“公共性”与公司法制度错配
1.“公共性”的界定:公共组织理论视角
2.公司法制度错配
(二)国企中公权力行使失控现象
三、从竞争到融合:基于社会系统理论
(一)卢曼的社会系统论概述:系统功能分化与结构性耦合
(二)国企规制系统的运作现状:政治规制主导
(三)法律规制与政治规制的融合:藕合机制的构造
1.为何需要构造耦合机制?政治规制系统现身的一般规则
2.公司章程:组织结构上的耦合机制构造
3.监督机制上的耦合构造
四、结论
本文编号:353182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sifalunwen/35318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