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公司法论文 >

我国股权转让限制模式的立法溯源与偏差校正——兼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6-22条

发布时间:2022-01-26 15:26
  在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上,我国《公司法》采用同意规则与优先购买规则并存的双重限制模式,由此产生的立法缺失及司法难题不仅造成理论和司法资源的浪费,更增加了商业实践纠纷的发生率。从比较法视角切入研究发现,双重限制模式是上世纪90年代《公司法》起草过程中受法律移植影响的产物,既引入法、日两国法上的内设优先购买权,又吸纳我国台湾单列优先购买权的"立法例",其本质上两个优先购买权的一体共存是产生问题的根源。今后立法校正时,应改双重限制模式为单一限制模式,一方面删除《公司法》第71条第3款及《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6—22条关于单列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另一方面对《公司法》第71条第2款关于同意规则及其内设优先购买权进行修补完善。 

【文章来源】:现代法学. 2018,4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8 页

【文章目录】:
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理论概述
二、发现问题:双重限制模式的立法缺失及其司法难题
    (一) 双重限制模式的基本内容
    (二) 双重限制模式的立法缺失
    (三) 双重限制模式的司法难题
        1. 司法解释上的难题
        2. 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三、寻找原因:双重限制模式的立法溯源与偏差分析
    (一) 法国内设优先购买子项的同意规则模式
    (二) 日本内设限定优先购买子项的同意规则模式
    (三) 我国台湾地区同意规则与优先购买规则并列模式
    (四) 祖国大陆双重限制模式的偏差分析
四、解决问题:我国股权转让双重限制模式的偏差校正
    (一) 立法删除单列优先购买权的必要性
    (二)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重新认识与空白填补
    (三) 同意规则及其内设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主体
五、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股东优先购买权与间接收购的利益衡量——上海外滩地王案分析[J]. 彭冰.  清华法学. 2016(01)
[2]重构“禁止抽逃出资”规则的公司法理基础[J]. 刘燕.  中国法学. 2015(04)
[3]论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效力[J]. 胡晓静.  环球法律评论. 2015(04)
[4]有限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产权逻辑[J]. 高永周.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5(03)
[5]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以股东名册制度的建构为中心[J]. 张双根.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4(05)
[6]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法定规则的立法技术分析[J]. 朱建军.  政治与法律. 2014(07)
[7]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效力[J]. 常鹏翱.  中外法学. 2014(02)
[8]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和效力[J]. 赵旭东.  当代法学. 2013(05)
[9]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法律地位[J]. 叶林.  当代法学. 2013(02)
[10]法典化与《法国商法典》的最新发展[J]. 聂卫锋.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3(02)



本文编号:361072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sifalunwen/361072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ae1f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