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公司法论文 >

从被动填空到主动选择:公司法功能的嬗变

发布时间:2022-05-03 00:54
  公司合同理论影响下的公司法主要围绕公司自治与司法干预的关系展开,进而陷入如何确定强行规范与任意规范之边界的争论。公司法在填补公司合同"缝隙"过程中容易导致过度填补及"缝隙"识别困难等问题,而这种"填空"功能的定位助长了当事人对默认规则的依赖,形式上强调的公司自治也可能引致公权的隐性管制。当代公司法不能单纯以被动填补缝隙为目的,而需在公司基本框架、股东权利保护、公司机关设置等关键制度领域引入主动提供多重选项的模式。以"选择"功能代偿"填空"功能的策略需充分考虑公司实践的不同可能性,提升机制形成过程中当事人的参与度,由此促使公司自治从形式走向实质。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缘起
二、“填空”功能的症结:过度填补与“缝隙”识别之疑难
    (一)过度填补
    (二)“缝隙”识别之疑难
三、“选择”功能何以代偿“填空”功能的缺陷
四、“选择”功能在当代公司法进化中的关键呈现
    (一)公司基本框架设计的制度选择
        1. 公司组织形式。
        2. 章程记载事项。
    (二)股东权利保护的多重选项
    (三)“选择”功能与公司机关设置优化
五、结语:何为一道好的选择题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司法上的两权分离之反思[J]. 周游.  中国法学. 2017(04)
[2]对公司法合同进路的反思[J]. 黄辉.  法学. 2017(04)
[3]不完全合同视角下的公司治理规则[J]. 朱慈蕴,沈朝晖.  法学. 2017(04)
[4]公司法中的合同空间——从契约法到组织法的逻辑[J]. 蒋大兴.  法学. 2017(04)
[5]企业组织形式变迁的理性逻辑[J]. 周游.  政法论坛. 2014(01)
[6]中国公司法制结构性改革之公司类型化思考[J]. 张辉.  社会科学. 2012(09)
[7]论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统合——日本及其他外国法关于公司类型的变革及启示[J]. 刘小勇.  当代法学. 2012(02)
[8]填补公司合同“缝隙”——司法介入公司运作的一个分析框架[J]. 罗培新.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01)
[9]作为社团的法人:重构公司理论的一个框架[J]. 邓峰.  中外法学. 2004(06)
[10]公司法的合同路径与公司法规则的正当性[J]. 罗培新.  法学研究. 2004(02)



本文编号:365030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sifalunwen/365030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0147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