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公司法论文 >

股东代表诉讼和解中司法审查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16 19:03

  本文关键词:股东代表诉讼和解中司法审查制度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股东代表诉讼 和解 司法审查


【摘要】: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做出了规定,其中第149条、第151条和第152条规定了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前置程序等内容,但是对于股东代表诉讼和解及其司法审查方面没有做出相关规定。对于股东代表诉讼和解过程中的司法审查问题,域外国家都规定了法院对和解的司法审查,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我国在研究此制度时可以适度借鉴。本文研究了域外国家关于此制度的立法规定,并结合其司法实践方面的经验对股东代表诉讼和解的含义、法理依据及其特征进行了探讨,论述了法院对和解进行司法审查的正当性以及司法审查的具体标准,并对司法审查过程中相关利益主体的权利保障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将股东代表诉讼和解限定在诉讼过程中的和解,和解的主体为原告与被告,公司不是和解的主体。但是公司作为相关利益主体,和公司其他股东一起享有知情和异议的权利。除导言及结语,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文章第一部分为股东代表诉讼和解的制度基础。笔者首先分析了股东代表诉讼前和解与诉讼中和解的概念,将本文“股东代表诉讼和解”限定在“诉讼中和解”,排除对诉讼前和解的讨论;接着分析了股东代表诉讼和解制度的诉讼法基础,包括民事诉讼法上处分原则的支撑、审判权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制约、公平与效益原则的支持。同时,文章分析了该制度在公司法上的依据,即和解对公司秩序和声誉的保护以及和解对公司中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了股东代表诉讼相比一般和解独有的特性,包括和解对公司权利的制约、和解的后果归属于公司以及和解协议的效力受到多方制约三个方面。文章第二部分为股东代表诉讼和解中司法审查的正当性分析。本部分从股东代表诉讼和解与司法审查对象、股东代表诉讼和解涉及利益的复杂性以及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和解滥用的约束三方面来论述司法审查的正当性问题。当公司发生纠纷时,法院不可能对所有的纠纷进行司法审查。法院作为审查主体,其审查对象具有特定性。股东代表诉讼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诉讼,可以受到司法的介入,诉讼过程中的和解作为诉讼程序的一部分,法院当然有权介入其中进行审查;股东代表诉讼和解过程中,各方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如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冲突,股东之间的冲突,债权人与经营管理层、原告股东之间的冲突。经过法院审查同意的和解协议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当事人一般不能根据相同的事实或者理由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需要慎重对待股东代表诉讼和解,由法院对和解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股东代表诉讼和解容易被原告、被告,甚至原告的律师滥用,需要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和外部合理干预来平衡。当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失效时,就需要法院对此进行干预,以防止和解的滥用。文章第三部分为和解中司法审查判断标准的确立。本部分考察了域外国家司法审查的判断标准,其中以美国最为典型。美国作为成熟而又典型的法律国家,在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在对股东代表诉讼和解的司法审查方面。根据美国的司法实践,法院会采用不同的标准对和解计划的充分性、和解金额的合理性进行审查;联邦法院会使用一定的标准对派生诉讼过程中的和解协议进行评估;美国《公司治理原则》7.14(b)则规定如果和解能够平衡公司中的各种利益,并且符合公共政策,那么这种和解应当得到法院的批准。同时,法院应注意审查通过和解公司是否能够获得净利益,这种净利益除了金钱上的利益,还包括非金钱上的利益。笔者根据对美国司法审查实践的考察,提出了我国诉讼和解中的司法审查标准,具体包括:和解的自愿性标准、净收益标准、赔偿金直属标准、和解与判决所得赔偿金标准。文章第四部分为司法审查中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权利保护。股东代表诉讼和解中,除了原告和被告,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等都与和解存在着利益关系。尽管很多主体都与和解有着利益上的联系,但并不是所有的利益主体均有权参与到和解中。如果允许所有的利益主体均有权参与,那么从诉讼效率的角度来讲是低效率的。笔者认为,公司和其他股东虽然不是和解的当事人,无权提出和解,但是作为相关利益主体,他们有权参与到和解中去;其他利益主体,如债权人,他们不应当参与和解。法院对和解进行司法审查的过程中,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利保护主要表现在对他们进行通知以及赋予他们异议权两方面。笔者认为,应当由法院来承担通知的任务,对于不同利益主体可以采取不同的通知方式,如对公司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通知,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则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在接到通知后,有权对和解提出异议,出席法院举行的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上发表自己的观点。法院在听证会上应当是一个中立者的角色。
【关键词】:股东代表诉讼 和解 司法审查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291.91
【目录】:
  • 摘要2-5
  • Abstract5-10
  • 导言10-16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10-11
  • 二、文献综述11-14
  • 三、主要研究思路与方法14-15
  • 四、本文的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15-16
  • 第一章 股东代表诉讼和解的制度基础16-24
  • 第一节 股东代表诉讼和解的界定16-17
  • 一、股东代表诉讼和解的内涵16-17
  • 二、股东代表诉讼和解的当事人界定17
  • 第二节 股东代表诉讼和解的诉讼法基础17-20
  • 一、民事诉讼法上处分原则的支撑17-18
  • 二、审判权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制约18-19
  • 三、公平与效益原则的支持19-20
  • 第三节 股东代表诉讼和解的公司法依据20-21
  • 一、和解对公司秩序及声誉的保护20-21
  • 二、和解对公司中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21
  • 第四节 股东代表诉讼和解的特性分析21-24
  • 一、和解对公司权利的制约22
  • 二、和解的后果归属于公司22-23
  • 三、和解协议的效力受到多方制约23-24
  • 第二章 股东代表诉讼和解中司法审查的正当性分析24-30
  • 第一节 股东代表诉讼和解与司法审查对象24-25
  • 第二节 股东代表诉讼和解涉及利益的复杂性25-27
  • 一、股东代表诉讼和解中的利益冲突25-27
  • 二、和解对多方利益主体产生的效力27
  • 第三节 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和解滥用的约束27-30
  • 一、股东代表诉讼和解的滥用27-29
  • 二、法院对和解滥用的约束作用29-30
  • 第三章 股东代表诉讼和解中司法审查的判断标准30-36
  • 第一节 美国司法审查判断标准的考察及启示30-32
  • 一、美国的审查经验30-32
  • 二、启示32
  • 第二节 和解中司法审查判断标准的确立32-36
  • 一、和解的自愿性标准32-33
  • 二、净收益标准33
  • 三、赔偿金直属标准33-34
  • 四、和解与判决所得赔偿金标准34
  • 五、其他标准34-36
  • 第四章 司法审查中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权利保护36-41
  • 第一节 其他利益相关主体范围的界定37-38
  • 一、公司37-38
  • 二、其他股东38
  • 第二节 司法审查中的权利保障——以程序保护为中心38-41
  • 一、通知程序39
  • 二、异议程序39-41
  • 结语41-42
  • 参考文献42-45
  • 后记45-46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薛夷凤;;论美国的多重股东代表诉讼[J];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2年01期

2 宫晓艳;股东代表诉讼之主体[J];法治论丛;2003年05期

3 吴寒青;股东代表诉讼的再思考——从近期一起股东代表诉讼案未被受理所想到的[J];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3年06期

4 徐增满,刘向林;论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06期

5 徐纯先;国外股东代表诉讼当事人制度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05年03期

6 白伶;;浅析股东代表诉讼当事人制度[J];河南社会科学;2005年S1期

7 任庆堂;韩玲玲;;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制度分析[J];研究生法学;2005年01期

8 吴飞;;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范围[J];金融法苑;2005年04期

9 朱忠良;;关于股东代表诉讼法律规定与适用的思考[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02期

10 李文华;;试析股东代表诉讼引入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合理性——从上市公司股东代表诉讼的角度分析[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03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郭侃;张朝霞;;试析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A];当代法学论坛(二○一○年第1辑)[C];2010年

2 赵宇;;股东代表诉讼还是侵权诉讼[A];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论文集[C];2004年

3 蔡元庆;;股东代表诉讼的经营监督机能和经营的确保——论股东代表诉讼中诉权滥用的问题及其在提诉阶段的防止[A];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学术丛书——20世纪外国司法制度的变革[C];2002年

4 刘晋;;浅谈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A];当代法学论坛(二○一○年第1辑)[C];2010年

5 邵晖;栗文华;;股东代表诉讼规制非公平关联交易实务问题初探[A];投资者保护与公司治理论坛论文集[C];2010年

6 熊益勇;;浅谈股东代表诉讼制度[A];当代法学论坛(2009年第1辑)[C];2009年

7 郑文兵;;有限公司归入权行使实务探讨[A];投资者保护与公司治理论坛论文集[C];2010年

8 蒋敏;祝传颂;;略论股东代表诉讼与《公司法》的修改[A];律师事业与和谐社会——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C];2005年

9 张义勇;;股东代表诉讼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A];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论文集[C];2002年

10 张辉;;刍议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不足与完善[A];当代法学论坛(2008年第3辑)[C];2008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北京大学 王斯乐 谷月;用股东代表诉讼医治大股东占资顽症[N];中国证券报;2004年

2 记者 陈赋斌;股东代表诉讼扣紧高管神经[N];中国证券报;2005年

3 本报记者  常庆;股东代表诉讼将触手可及[N];中国证券报;2005年

4 文静;股东代表诉讼制力争六月“出水”[N];东方早报;2005年

5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协办 王晓滨 曹守晔 王保树;股东代表诉讼的力量[N];法制日报;2005年

6 ;股东代表诉讼:失信大股东与公司高管的克星[N];法制日报;2005年

7 本报记者 张炜;股东代表诉讼未受理成遗憾[N];中国经济时报;2003年

8 咸海荣;股东代表诉讼的法律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5年

9 陈赋斌;股东代表诉讼制破冰在即[N];中华工商时报;2005年

10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宋一欣律师;股东代表诉讼与中小投资者保护[N];证券时报;2004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胡宜奎;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公司参加问题研究[D];南京大学;2011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闫志刚;论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D];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

2 陈晓兰;论股东代表诉讼和解[D];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

3 蔡欣广;论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的法律适用[D];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

4 文志纯;股东代表诉讼的法律分析[D];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

5 许家旺;试论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D];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

6 邹世尧;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当事人制度研究[D];太原科技大学;2010年

7 彭建华;股东代表诉讼理论和实务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

8 王宇丽;论股东代表诉讼[D];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

9 李铮;股东代表诉讼的法理分析[D];上海海事大学;2005年

10 谢化祥;股东代表诉讼当事人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



本文编号:86485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sifalunwen/86485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d3afd***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