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诉讼法语境下行政协议若干问题探析——以类型化诉讼为视角
本文关键词:新行政诉讼法语境下行政协议若干问题探析——以类型化诉讼为视角
【摘要】:对行政协议的审查可以参照私法上权利能力理论,对行政机关在签订行政协议时未经批准或授权的行为,参照合同法关于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规定对行政协议效力进行判断。针对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等行为提起诉讼,应当是确认之诉,确认解除、变更协议的行为无效,或是给付之诉,请求继续履行。
【作者单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行政协议 确认之诉 给付之诉 形成之诉
【分类号】:D925.3
【正文快照】: 传统行政诉讼重心在合法性审查,而对于新行政诉讼法引入的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仅是确认协议是否成立的一个方面,除此之外,还涉及协议效力、履行、责任等问题,这些新的问题值得进行探究。行政协议作为一种新的、特殊的行政行为,本质上是双方行政行为,但因相关内容是以协议的方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赵钢,冯勋胜;将来给付之诉论要[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02期
2 黄铭;;将来给付之诉之“预先判决的必要”探析[J];铜陵学院学报;2013年02期
3 葛翔;曾翔;;论给付之诉的类型化——履行法定职责案件的实务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3年18期
4 何丽新;洪春常;;法院不宜直接受理未经索赔的“保险给付之诉”——兼议保险索赔前置程序之构建[J];法治论丛(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9年01期
5 何丽新;洪春常;;法院不应直接受理未经索赔的“保险给付之诉”——兼议保险索赔前置程序之构建[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8年06期
6 何丽新;洪春常;;法院不应直接受理未经索赔的“保险给付之诉”——兼议保险索赔前置程序之构建[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04期
7 何丽新;洪春常;;法院不应直接受理未经索赔的“保险给付之诉”——兼议保险索赔前置程序之构建[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01期
8 付利;谈无履行能力[J];人民司法;1995年01期
9 黄志良;姚元勇;;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分离的正名——以知识产权诉讼为视角[J];商业文化(学术版);2007年09期
10 佟萌;;房屋多重转让中的权利保护顺位问题[J];中国检察官;2013年08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郭宏鹏 江俊涛;行为给付之诉遭遇“执行难”[N];法制日报;2006年
2 周成晨;可能引起反诉的情形[N];江苏经济报;2012年
3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立峰;全面履行协议能否成为执行标的[N];人民法院报;2009年
4 孔 玲 邵斌华;本案管辖异议不成立[N];人民法院报;2003年
5 本报记者 任震宇;公益诉讼的3个猜想[N];中国消费者报;2011年
6 记者 李汝健 通讯员 朱鉴亮;小额速裁改革在深圳全面推开[N];人民法院报;2011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4条
1 张艳华;论将来给付之诉诉的利益[D];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
2 秦必强;将来给付之诉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3 陈彩艳;论金钱给付之诉中的请求金额[D];华北电力大学;2013年
4 唐强;诉的利益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
,本文编号:80159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etongqiyue/801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