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集中救济在互联网产业的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26 07:02
近年来,互联网产业并购与整合的速度加快。以2015年为例,互联网领域出现了明显的竞争态势,即业内龙头企业纷纷合并,包括滴滴和快的战略合并,58同城收购赶集网,携程与去哪儿网的合并等,这些合并无疑将改变相关市场内的竞争状况,引发竞争隐患。随着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的加速出现,互联网产业的反垄断问题也势必成为新的研究热点之一。一方面,互联网产业的经营者集中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效用,提高经营者的竞争能力,但另一方面也可能破坏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带来排除、限制竞争的隐患,损害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经营者集中救济制度就很好地兼顾了经营者集中的双重效果。本文试图从互联网产业出发,进行经营者集中救济评估、选择和执行上的分析,探讨经营者集中救济在我国互联网产业的适用。由于互联网产业具有区别于传统产业的特点,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在其评估、选择与执行阶段都体现出特殊性,这对经营者集中救济在互联网产业的适用提出了挑战。首先,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评估阶段中主要体现了以下三点特殊性:(1)由于互联网具有区别于传统经济的网络效应、成本递减及报酬递增规律等特征,这使得互联网产业很容易出现垄断。但由于互联网...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7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论文结构
第一章 我国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问题分析
第一节 互联网产业概述
一、互联网产业的特征
二、互联网产业的垄断分析
第二节 我国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立法问题
一、立法现状
二、存在问题
第三节 我国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实施问题
一、实施现状
二、存在问题
第二章 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案及反思
第一节 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案
一、案件背景
二、案情简介
三、案例分析
第二节 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案的进一步思考
一、经营者集中救济在互联网企业并购中的重要意义
二、互联网产业的新型特点对经营者集中救济的挑战
三、我国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特殊性
第三章 互联网产业适用经营者集中救济的特殊性
第一节 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评估
一、互联网产业中相关市场的界定
二、互联网产业的市场份额与市场集中度
三、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的竞争效果分析
第二节 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选择
一、不同救济措施在互联网产业的适用
二、互联网产业不同交易类型中救济措施的选择
第三节 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执行
一、结构性救济在互联网产业中的执行
二、行为性救济在互联网产业中的执行
第四章 我国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完善建议
第一节 我国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立法建议
一、明确并统一经营者集中救济的基本原则
二、增加互联网产业特殊因素的考量
三、细化行为性救济规则
四、衔接好互联网产业规则与经营者集中救济制度
第二节 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实施建议
一、促进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合理确定
二、建立专家咨询机制
三、加强与互联网监管部门的协调合作
四、重视变动机制的设置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本文编号:3363783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7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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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论文结构
第一章 我国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问题分析
第一节 互联网产业概述
一、互联网产业的特征
二、互联网产业的垄断分析
第二节 我国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立法问题
一、立法现状
二、存在问题
第三节 我国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实施问题
一、实施现状
二、存在问题
第二章 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案及反思
第一节 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案
一、案件背景
二、案情简介
三、案例分析
第二节 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案的进一步思考
一、经营者集中救济在互联网企业并购中的重要意义
二、互联网产业的新型特点对经营者集中救济的挑战
三、我国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特殊性
第三章 互联网产业适用经营者集中救济的特殊性
第一节 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评估
一、互联网产业中相关市场的界定
二、互联网产业的市场份额与市场集中度
三、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的竞争效果分析
第二节 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选择
一、不同救济措施在互联网产业的适用
二、互联网产业不同交易类型中救济措施的选择
第三节 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执行
一、结构性救济在互联网产业中的执行
二、行为性救济在互联网产业中的执行
第四章 我国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完善建议
第一节 我国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立法建议
一、明确并统一经营者集中救济的基本原则
二、增加互联网产业特殊因素的考量
三、细化行为性救济规则
四、衔接好互联网产业规则与经营者集中救济制度
第二节 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实施建议
一、促进互联网产业经营者集中救济的合理确定
二、建立专家咨询机制
三、加强与互联网监管部门的协调合作
四、重视变动机制的设置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本文编号:336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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