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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让与担保的内外关系与权利界分

发布时间:2021-09-23 06:57
  股权让与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与担保权人之间达成的协议,通常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要求将作为担保物的股权登记在担保权人名下,从而引发了《民法典》和《公司法》之间的冲突。股权让与担保反映了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图,没有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股权让与担保涉及的法律关系,可以分为对内关系和对外关系两个方面。在对内关系中,担保权人是债务人的债权人,是目标公司的股东,其股东权利的行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受到限制。在对外关系中,涉及外观主义的适用。如果第三人对股权登记的外观事实产生了合理信赖,则应当保护该信赖。担保权人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可以用信托原理加以解释。通过担保事项"记载/公示"的方式,一方面明确了股权是信托财产,另一方面可以阻却第三人合理信赖的形成。 

【文章来源】:财经法学. 2020,(06)

【文章页数】:15 页

【部分图文】:

股权让与担保的内外关系与权利界分


股权让与担保的内部、外部关系图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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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40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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