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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爬虫数据的权利归属

发布时间:2021-11-20 16:05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的充分流通和价值变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数据将是各类市场主体不可或缺的资源,网络爬虫作为数据采集最高效的一种方式被广泛运用。由于数据的多重性以及场景依赖性,网络爬虫数据权利归属在学术界仍无明确定论,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类似案件不同思路的判决。根据数据的性质以及现实情况综合分析,对网络爬虫数据权利的归属进行类型化和场景化分析。 

【文章来源】: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33(05)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网络爬虫与Robots协议
二、网络爬虫数据的权利归属争议
    (一)司法判决中的主要争议
        1. 爬取公开数据需要平台的授权
        2. 爬虫不需要网络平台或个人的授权
    (二)学界关于爬虫数据权利归属的主要观点
        1. 数据归个人所有
        2. 数据归平台所有
        3. 数据归个人和平台共有
        4. 数据归公众所有
三、关于网络爬虫数据权利归属的类型化和场景化分析
    (一)网络爬虫数据权利归属认定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1. 在特定的领域明确Robots协议具有的法律效力。
        2. 对个人隐私权和信息权的保护。
        3. 从企业发展的角度考虑。
        4. 从爬虫平台与被爬虫平台的性质考虑。
    (二)网络爬虫数据权利归属的类型化和场景化分析
        1. 个人信息数据
        2. 经过加工的内容数据
        3. 商业数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数据到底属于谁?——从网络爬虫看平台数据权属与数据保护[J]. 丁晓东.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9(05)
[2]大数据应用:不能以牺牲个人数据财产权为代价[J]. 吴晓灵.  清华金融评论. 2016(10)



本文编号:350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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