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13 11:40
竞业禁止制度,是法律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因内部人的不当行为受到损害而设立的。本文立足于公司法领域,对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制度展开研究。公司法领域的竞业禁止制度隶属于董事忠实义务的一种,起源于西方国家。西方国家对这项制度的规定在漫长的立法发展过程中已经趋于完备,但在我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制度在1993年《公司法》颁布时初次设立,在《公司法》经历的五次修改中,竞业禁止制度仅在2005年进行过一次修改,便一直沿用至今。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乃至立法尚未包含的监事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案件屡见不鲜,但判决结果却屡见不同。可见,我国公司法领域的竞业禁止制度在主体范围、客体范围、责任承担以及与相似制度的区分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仍应继续完善,以期解决司法实务所面临的困境。文章通过如下四个部分对我国公司法领域的竞业禁止制度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从理论的角度对公司法领域的竞业禁止制度进行分析。通过对定义、法律特征的分析,了解了竞业禁止制度的主体、客体以及内容要求,再结合具有的种类以及设立制度的意义两项内容,对这项制度有了初步的理解和认识;第二部分,对英...
【文章来源】:辽宁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1 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概述
1.1 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的内涵
1.1.1 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的定义
1.1.2 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的法律特征
1.2 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的种类
1.2.1 法定竞业禁止与约定竞业禁止
1.2.2 在职竞业禁止与离职后竞业禁止
1.2.3 同业竞业禁止与兼业竞业禁止
1.3 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的意义
1.3.1 通过限制权利实现利益平衡
1.3.2 体现诚信原则
1.3.3 有效降低代理成本
1.3.4 有助于形成良性市场竞争秩序
2 国外竞业禁止制度的相关立法考察及经验借鉴
2.1 国外竞业禁止制度的相关立法考察
2.1.1 英国
2.1.2 美国
2.1.3 德国
2.1.4 日本
2.2 我国对于国外竞业禁止制度相关立法的经验借鉴
2.2.1 赋予公司机会规则立法上的独立性
2.2.2“同类业务”判断标准的适用
2.2.3 归入权行使期限的设定
3 我国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我国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的立法现状
3.2 我国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存在的问题
3.2.1 主体范围涵盖不全
3.2.2 与公司机会规则的边界模糊
3.2.3 竞业行为的客体无明确认定标准
3.2.4 缺乏离职后竞业禁止的规定
3.2.5 救济措施不完备
4 我国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立法的完善建议
4.1 将监事纳入竞业禁止的主体适用范围
4.2 确立公司机会规则独立地位
4.3 明确竞业禁止制度客体的认定标准
4.3.1 统一“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的区分标准
4.3.2 统一“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的认定标准
4.4 增加离职后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
4.4.1 离职后竞业禁止义务的承担采用契约模式
4.4.2 细化离职后竞业禁止义务的约定内容
4.5 完善救济措施
4.5.1 健全归入权的行使规则
4.5.2 明晰归入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适用规则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竞业禁止制度的域外视角与经验启示[J]. 崔汪卫.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6)
[2]论职业自由视阈下公司法竞业禁止的规制限度——基于对德国法职业规制“三阶理论”和比例原则的借鉴[J]. 周密. 南海法学. 2018(01)
[3]监事作为竞业禁止主体的公司法规制[J]. 刘霄鹏.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7(11)
[4]公司机会规则概念之检讨及其体系性解释[J]. 胡海涛,杨毅. 河北法学. 2017(12)
[5]董事信义义务转化的法律构造——以美国判例法为研究中心[J]. 陈鸣. 比较法研究. 2017(05)
[6]浅析我国公司董事的信义义务的适用问题[J]. 贾玉杰. 法制与社会. 2016(22)
[7]公司高管的劳动者身份判定及其法律规则[J]. 谢增毅. 法学. 2016(07)
[8]董事离职法律制度理论基点辨析——以委任关系与劳动关系为双重视角[J]. 阎维博.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6(06)
[9]董事信义义务结构重组及对中国模式的反思 以美、日商业判断规则的运用为借镜[J]. 梁爽. 中外法学. 2016(01)
[10]董事异质化对传统董事义务规则的冲击及其法律应对 以代表董事为研究视角[J]. 林少伟. 中外法学. 2015(03)
本文编号:3586353
【文章来源】:辽宁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1 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概述
1.1 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的内涵
1.1.1 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的定义
1.1.2 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的法律特征
1.2 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的种类
1.2.1 法定竞业禁止与约定竞业禁止
1.2.2 在职竞业禁止与离职后竞业禁止
1.2.3 同业竞业禁止与兼业竞业禁止
1.3 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的意义
1.3.1 通过限制权利实现利益平衡
1.3.2 体现诚信原则
1.3.3 有效降低代理成本
1.3.4 有助于形成良性市场竞争秩序
2 国外竞业禁止制度的相关立法考察及经验借鉴
2.1 国外竞业禁止制度的相关立法考察
2.1.1 英国
2.1.2 美国
2.1.3 德国
2.1.4 日本
2.2 我国对于国外竞业禁止制度相关立法的经验借鉴
2.2.1 赋予公司机会规则立法上的独立性
2.2.2“同类业务”判断标准的适用
2.2.3 归入权行使期限的设定
3 我国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我国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的立法现状
3.2 我国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存在的问题
3.2.1 主体范围涵盖不全
3.2.2 与公司机会规则的边界模糊
3.2.3 竞业行为的客体无明确认定标准
3.2.4 缺乏离职后竞业禁止的规定
3.2.5 救济措施不完备
4 我国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立法的完善建议
4.1 将监事纳入竞业禁止的主体适用范围
4.2 确立公司机会规则独立地位
4.3 明确竞业禁止制度客体的认定标准
4.3.1 统一“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的区分标准
4.3.2 统一“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的认定标准
4.4 增加离职后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
4.4.1 离职后竞业禁止义务的承担采用契约模式
4.4.2 细化离职后竞业禁止义务的约定内容
4.5 完善救济措施
4.5.1 健全归入权的行使规则
4.5.2 明晰归入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适用规则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竞业禁止制度的域外视角与经验启示[J]. 崔汪卫.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6)
[2]论职业自由视阈下公司法竞业禁止的规制限度——基于对德国法职业规制“三阶理论”和比例原则的借鉴[J]. 周密. 南海法学. 2018(01)
[3]监事作为竞业禁止主体的公司法规制[J]. 刘霄鹏.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7(11)
[4]公司机会规则概念之检讨及其体系性解释[J]. 胡海涛,杨毅. 河北法学. 2017(12)
[5]董事信义义务转化的法律构造——以美国判例法为研究中心[J]. 陈鸣. 比较法研究. 2017(05)
[6]浅析我国公司董事的信义义务的适用问题[J]. 贾玉杰. 法制与社会. 2016(22)
[7]公司高管的劳动者身份判定及其法律规则[J]. 谢增毅. 法学. 2016(07)
[8]董事离职法律制度理论基点辨析——以委任关系与劳动关系为双重视角[J]. 阎维博.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6(06)
[9]董事信义义务结构重组及对中国模式的反思 以美、日商业判断规则的运用为借镜[J]. 梁爽. 中外法学. 2016(01)
[10]董事异质化对传统董事义务规则的冲击及其法律应对 以代表董事为研究视角[J]. 林少伟. 中外法学. 2015(03)
本文编号:3586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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