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破产程序中融资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
发布时间:2022-01-16 02:12
近年来,融资租赁由于其交易模式的特点——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已经成为我国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各种原因的存在,融资租赁交易的主要参与方出租人和承租人企业可能因此而进入破产程序,此时尚未履行完毕的融资租赁合同如何处理关系到各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国现行破产法并没有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如何处理的特别规定,若是适用一般待履行合同的处理规则,则无法满足各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的需求,从而使得出租人或承租人企业退出市场难度增加。首先本文通过对域外各主要国家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立法进行归纳和总结,试图厘清融资租赁合同的形式特征和经济实质,并在此基础上对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法律性质的几种代表性学说进行讨论,确认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类型,从而明确现行破产法待履行合同的处理规则无法适用融资租赁合同的原因是融资租赁物所有权的特殊性。接着本文从承租人和出租人破产两方面入手,讨论破产程序中处理融资租赁合同面临的问题。承租人破产时,首先要解决破产财产的范围问题,具体到融资租赁合同即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其次要解决破产管理人的选择权问题,分析继续履行合同和解除合同适用的破产法规则以及对各...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融资租赁概述及融资租赁合同破产问题的提出
(一)融资租赁的法律界定
(二)融资租赁的法律性质
(三)破产程序中处理融资租赁合同要解决的问题
二、承租人破产融资租赁合同处理规则探析
(一)破产财产范围的界定
(二)出租人的破产取回权
(三)破产管理人选择权的行使
三、出租人破产融资租赁合同处理规则探析
(一)破产管理人选择权的行使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转让
四、我国破产领域处理融资租赁合同相关保障制度的构建
(一)融资租赁物权属登记制度的完善
(二)融资租赁物二手市场的完善及多方位信息网络平台的搭建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J]. 宋晓明,刘竹梅,原爽. 人民司法. 2014(07)
[2]论融资租赁中的破产[J]. 张钦昱. 政法论坛. 2013(05)
[3]判定融资租赁法律性质的经济实质分析法——以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归属为例[J]. 金海.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02)
[4]论融资租赁交易的法律构造[J]. 高圣平,王思源.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3(01)
[5]融资租赁出租人风险承担及其控制[J]. 胡晓媛. 法学. 2011(01)
[6]德国融资租赁合同法律本质之研究[J]. 胡晓媛. 公司法律评论. 2010(00)
[7]论破产中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J]. 许德风. 法学家. 2009(06)
[8]论新破产法上的取回权[J]. 王欣新. 光华法学. 2008(00)
[9]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草案)》民事法律规范若干问题的评析[J]. 钱晓晨. 法律适用. 2006(04)
[10]融资性租赁若干法律问题[J]. 梁慧星. 法学研究. 1993(02)
博士论文
[1]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D]. 刘敬东.中国政法大学 2001
硕士论文
[1]论破产程序中的融资租赁合同处理规则[D]. 于澜.吉林大学 2018
[2]融资租赁交易中的破产法律问题研究[D]. 彭雪梅.重庆大学 2016
[3]论破产清算中融资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D]. 闫登锋.中国政法大学 2016
[4]破产程序中融资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D]. 王振标.上海交通大学 2014
[5]破产法视野下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D]. 吴丹青.华东政法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591737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融资租赁概述及融资租赁合同破产问题的提出
(一)融资租赁的法律界定
(二)融资租赁的法律性质
(三)破产程序中处理融资租赁合同要解决的问题
二、承租人破产融资租赁合同处理规则探析
(一)破产财产范围的界定
(二)出租人的破产取回权
(三)破产管理人选择权的行使
三、出租人破产融资租赁合同处理规则探析
(一)破产管理人选择权的行使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转让
四、我国破产领域处理融资租赁合同相关保障制度的构建
(一)融资租赁物权属登记制度的完善
(二)融资租赁物二手市场的完善及多方位信息网络平台的搭建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J]. 宋晓明,刘竹梅,原爽. 人民司法. 2014(07)
[2]论融资租赁中的破产[J]. 张钦昱. 政法论坛. 2013(05)
[3]判定融资租赁法律性质的经济实质分析法——以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归属为例[J]. 金海.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02)
[4]论融资租赁交易的法律构造[J]. 高圣平,王思源.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3(01)
[5]融资租赁出租人风险承担及其控制[J]. 胡晓媛. 法学. 2011(01)
[6]德国融资租赁合同法律本质之研究[J]. 胡晓媛. 公司法律评论. 2010(00)
[7]论破产中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J]. 许德风. 法学家. 2009(06)
[8]论新破产法上的取回权[J]. 王欣新. 光华法学. 2008(00)
[9]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草案)》民事法律规范若干问题的评析[J]. 钱晓晨. 法律适用. 2006(04)
[10]融资性租赁若干法律问题[J]. 梁慧星. 法学研究. 1993(02)
博士论文
[1]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D]. 刘敬东.中国政法大学 2001
硕士论文
[1]论破产程序中的融资租赁合同处理规则[D]. 于澜.吉林大学 2018
[2]融资租赁交易中的破产法律问题研究[D]. 彭雪梅.重庆大学 2016
[3]论破产清算中融资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D]. 闫登锋.中国政法大学 2016
[4]破产程序中融资租赁合同的处理规则[D]. 王振标.上海交通大学 2014
[5]破产法视野下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D]. 吴丹青.华东政法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59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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