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险合同中“第一受益人”的法律地位及权益实现
发布时间:2022-10-20 14:14
财产险实务中不乏"第一受益人"之约定。立法之真空、理论界之争议以及约定本身之模糊,导致"第一受益人"设定之初衷能否实现存疑。现行法下,倾向于不将财产保险合同中的"第一受益人"等同于保险法下的受益人。建议通过共同被保险人的设定、不同险种各自投保等方式,实现各方的权益。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引出
二、“第一受益人”的法律地位分析
(一)财产保险中是否存在受益人的判断
1.否定说
2.肯定说
3.域外立法
4.笔者的观点
(二)财产保险中“第一受益人”与其他概念的比较
1.投保人
2.被保险人
3.债权接收人
4.权利质权的质权人
三、“第一受益人”权益实现之道
本文编号:3694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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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引出
二、“第一受益人”的法律地位分析
(一)财产保险中是否存在受益人的判断
1.否定说
2.肯定说
3.域外立法
4.笔者的观点
(二)财产保险中“第一受益人”与其他概念的比较
1.投保人
2.被保险人
3.债权接收人
4.权利质权的质权人
三、“第一受益人”权益实现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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