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下债权人利益保护
发布时间:2023-02-11 10:35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最为活跃的参与主体,为充分发挥公司的市场推动作用,2013年《公司法》对公司的资本制度进行了改革,但也产生了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问题,2018年《公司法》修改仍未解决。论文结合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前后制度演变,分析债权人利益面对的理论与现实冲击,并就域外经验进行了分析,结合国情提出我国解决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的完善措施。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1 问题的提出
2 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冲击
2.1 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交易担保功能弱化
2.1.1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2.1.2 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限制
2.1.3 取消公司资本验资的程序和要求
2.2 公司资本信息披露制度对债权人交易指导功能弱化
2.2.1 公司资本记载和工商登记的公信效力下降
3 域外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
3.1 美国的保护制度
3.1.1 完善的信用管理体制
3.1.2 灵活的判例法制度
3.2 日本的保护制度
3.2.1 强化董事对债权人责任的承担
3.2.2 限制公司财产的盈余分配
4 资本制度改革下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的完善
4.1 完善公司信息公示与披露制度
4.2 完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4.3 完善股东出资催缴制度
本文编号:3740221
【文章页数】: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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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题的提出
2 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冲击
2.1 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交易担保功能弱化
2.1.1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2.1.2 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限制
2.1.3 取消公司资本验资的程序和要求
2.2 公司资本信息披露制度对债权人交易指导功能弱化
2.2.1 公司资本记载和工商登记的公信效力下降
3 域外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
3.1 美国的保护制度
3.1.1 完善的信用管理体制
3.1.2 灵活的判例法制度
3.2 日本的保护制度
3.2.1 强化董事对债权人责任的承担
3.2.2 限制公司财产的盈余分配
4 资本制度改革下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的完善
4.1 完善公司信息公示与披露制度
4.2 完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4.3 完善股东出资催缴制度
本文编号:37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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