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护支援信托看我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改进
发布时间:2023-02-14 10:26
我国严重的老龄化问题使得养老问题持续受到关注,在当前社会下,老龄人不仅要求得到身体的妥善照顾,也要在财产上得到妥善管理。采用目前单一的监护制度很难满足多数老龄人的要求。目前,多数实务工作者与学者主张参照其他国家建立监护支援信托制度,然而这一制度下将信托作为结合点目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其中信托财产管理制度目前存在着较多缺陷亟须调整。本文通过对我国目前的信托财产管理制度的缺陷进行分析以及同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相关制度进行对比,提出在建立监护支援信托制度上应当进行的改进设想。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我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现状与不足之处
(一)法律法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二)登记机构的混乱
三、域外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考察
(一)日本
(二)韩国
(三)我国台湾地区
四、我国相关制度借鉴与发展
(一)应当解决的问题
1.信托财产登记的法律效力
2.信托财产登记与物权登记的区别
(二)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上的新设想
(三)对监护支援信托的启示
五、结语
本文编号:3742441
【文章页数】: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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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二、我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现状与不足之处
(一)法律法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二)登记机构的混乱
三、域外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考察
(一)日本
(二)韩国
(三)我国台湾地区
四、我国相关制度借鉴与发展
(一)应当解决的问题
1.信托财产登记的法律效力
2.信托财产登记与物权登记的区别
(二)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上的新设想
(三)对监护支援信托的启示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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