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下网约车的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23-03-05 00:49
法治模式下,网约车的兴起为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规制要求,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出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但有关规定引发争议。关于"互联网+"这一新兴业态,监管部门不该简单地认为它是传统出租车的网络化,应充分认识到网约车作为共享经济的特殊性,通过合作监管模式,即政府与网约车行业协会合作监管网约车的模式,有效平衡各方利益,实现网约车市场的健康发展。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共享经济与网约车现象
二、我国网约车规制政策的发展与现状
(一)网约车规制政策发展的三阶段
1. 放任发展阶段。
2. 全面否定阶段。
3. 逐步合法化。
(二)政府对网约车监管现存的问题
1. 数量管制过严。
2. 准入门槛过高。
三、网约车监管制度的完善
(一)逐步取消网约车数量管制
(二)对与上位法有冲突的地方立法予以修改
(三)借鉴国外经验,实行合作监管模式
四、结语
本文编号:3755353
【文章页数】: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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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享经济与网约车现象
二、我国网约车规制政策的发展与现状
(一)网约车规制政策发展的三阶段
1. 放任发展阶段。
2. 全面否定阶段。
3. 逐步合法化。
(二)政府对网约车监管现存的问题
1. 数量管制过严。
2. 准入门槛过高。
三、网约车监管制度的完善
(一)逐步取消网约车数量管制
(二)对与上位法有冲突的地方立法予以修改
(三)借鉴国外经验,实行合作监管模式
四、结语
本文编号:375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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