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中“套路贷”的识别与审查
发布时间:2023-03-20 00:28
"套路贷"常以民间借贷面目示人,债权人一般通过"完整"的证据链获得胜诉判决。审查"套路贷"案件,既存在刑、民证据转换的难点,又面临着公、检、法三家配合协作的困难。检察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中,不应坐堂问案,应积极调查取证,主动查询关联案件,必须及时调取银行流水信息、走访当事人所在社区,以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对于存疑的证据,应综合审查借贷主体、借贷合意、款项交付、利息约定、还款数额等方面,探寻出"表意"(表面的意图)之外的"本意"(实质意图)。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3]的审理难点
(一)“套路贷”的典型手段
(二)审查难点梳理
二、“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的实践乱象
(一)刑事侦查阶段的证据能否作为民事案件中认定“套路贷”虚假诉讼的证据
(二)“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涉嫌犯罪的移送标准,各地认识不统一
(三)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对刑事线索衔接程序不畅
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的审理路径
(一)司法机关应积极行使调查权证权,探寻“表意”(表面的意图)之外的“本意”(实质意图)
1. 关联案件查询。
2. 依职权调取银行凭证。
3. 依职权调取涉“套路贷”相关证据。
(二)要掌握所涉犯罪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三)应对案件中以下因素予以考量,以支撑或者驳斥存疑证据
本文编号:376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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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3]的审理难点
(一)“套路贷”的典型手段
(二)审查难点梳理
二、“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的实践乱象
(一)刑事侦查阶段的证据能否作为民事案件中认定“套路贷”虚假诉讼的证据
(二)“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涉嫌犯罪的移送标准,各地认识不统一
(三)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对刑事线索衔接程序不畅
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的审理路径
(一)司法机关应积极行使调查权证权,探寻“表意”(表面的意图)之外的“本意”(实质意图)
1. 关联案件查询。
2. 依职权调取银行凭证。
3. 依职权调取涉“套路贷”相关证据。
(二)要掌握所涉犯罪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三)应对案件中以下因素予以考量,以支撑或者驳斥存疑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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