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破产重整立法的理念调适与核心制度改进
发布时间:2023-05-13 04:27
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我国破产法的适用将呈现常态化趋势,作为现代破产程序组成的重整制度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我国现有立法之理念需要及时调适,应以"促进"为导向,在公正的前提下兼顾效率。由此,破产法中的相关核心制度亦当有所改进:在程序启动环节,应建立重整企业的法律识别机制,并积极探索预先重整制度;进入实质重整后,应扩充重整计划制定主体范围、改进重整计划强制批准制度,并允许执行中灵活调整重整计划。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破产重整立法的理念调适
(一)我国现行破产重整立法理念的形成及缺憾
(二)我国破产重整程序立法理念的调适
二、破产重整启动环节的制度改进
(一)建立破产重整企业的法律识别机制
(二)探索建立预先重整制度
三、重整计划制度的立法完善
(一)扩充重整计划的制定主体
(二)完善重整计划的强制批准制度
(三)允许执行中重整计划变更
四、结论
本文编号:3815301
【文章页数】: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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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破产重整立法的理念调适
(一)我国现行破产重整立法理念的形成及缺憾
(二)我国破产重整程序立法理念的调适
二、破产重整启动环节的制度改进
(一)建立破产重整企业的法律识别机制
(二)探索建立预先重整制度
三、重整计划制度的立法完善
(一)扩充重整计划的制定主体
(二)完善重整计划的强制批准制度
(三)允许执行中重整计划变更
四、结论
本文编号:381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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