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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与出路:纳税人权利救济体系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4-07-01 23:53
  当前,我国税收征管实践中税务争议数量增多且日益复杂化,纳税人权利救济成为保障税务部门公正执法的重要路径。然而,我国纳税人权利救济体系仍存在诸多问题,导致纳税人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保障不充分。基于此,本文从三个视角进行了分析:一是提出"清税前置"和"复议前置"规则下纳税人权利救济体系的维权阻碍及其成本,并基于"当事人主义"提出改革路径;二是基于审查范围和审查力度提出纳税人权利救济体系低效及其修正的逻辑机制;三是从审理机构设置与案件事实查明的难易程度等视角分析纳税人权利救济裁判结果的质量与公信力。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现实拷问:纳税人权利救济体系的问题与缺陷
    (一)纳税人启动救济程序的权利受阻,维权成本较高,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保障不充分
    (二)纳税人权利救济体系审查的范围有限,覆盖面较窄
    (三)纳税人救济程序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裁判结果公信力不足
    (四)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案件事实查明困难,裁判结果质量难以保障
三、选择与重构:纳税人权利救济体系的完善路径
    (一)严格秉承当事人主义,充分保障纳税人权利
    (二)降低纳税人权利救济的成本
    (三)合理规范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审查范围和审查方式
    (四)完善机构建设,保持审理机关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五)充分保障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完善案件证据运用制度
    (六)其他配套措施



本文编号:399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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