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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约车”的法律监管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5-01-17 19:48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下文简称网约车)是21世纪的新生产物之一,伴随着共享经济的出现飞速发展。由于每个人的个性化出行要求,使得网约车这种便捷高效并且包含拼车,顺风车,预约接机等多种类于一体,可以个性化进行选择的服务形式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爱。然而事物都有两面性,作为经济发展的上层建筑之一的法律在构建上也应当进行相对应的完善,对网约车的法律监管的构建、完善以及细化变成了新课题。2016年我国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得到认可。虽然国家层面和各地方层面在近几年不断出来新规定,但是根据实践中的案例来看,从网约车平台的定位、平台与司机之间的关系、以及网约车事故中的赔偿主体的认定都存在许多争议。因此,在享受网约车带来的经济正方向迅速发展的同时,如何兼顾保障平台、司机以及乘客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是当前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健康、高效、有序的网约车运行环境,有赖于科学、合理、完善的法律监管。网约车的诞生带来的社会问题在于网约车事故中涉及主体较多,并且各主体间关系不明确,难以进行法律关系认定。从法律监管层面出发...

【文章页数】:3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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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一) 问题的提出及选题的意义
    (二) 网约车的法律界定
    (三) 网约车分类
        1. 出租车模式
        2. 顺风车模式
        3. 专车模式
        4. 快车模式
    (四) 研究现状综述
        1. 国内研究现状
        2. 国外研究现状
    (五) 研究思路及方法
        1. 研究思路
        2. 研究方法
第二章 网约车监管概述与案例分析
    (一) 网约车监管概述
    (二) 案例简介
    (三) 案件引发法律争议
第三章 我国“网约车”运营的法律问题归纳
    (一) 现行法律中对“网约车”的监管
    (二) 网约车平台法律地位定位不清
    (三) 现行法规中未体现网约车分类
    (四) 网约车市场准入条件问题
        1. 网约车与出租车行业市场准入制度的冲突
        2. 网约车与司机的营运职业准入规制的冲突
    (五) 网约车与机动车用途管理制度存在冲突
    (六) 网约车赔偿责任主体不明确
第四章 我国“网约车”案件中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分析
    (一) 确定“网约车”各主体法律关系的重要性
    (二) 网约车运营司机与网约车运营平台的法律关系
    (三) 网约车运营平台与乘客的法律关系(以滴滴出行为例)
    (四) 网约车运营司机与乘客的法律关系
第五章 我国“网约车”法律监管的完善对策
    (一) 统一网约车平台的法律定位
    (二) 构建科学合理的平台责任制度
    (三) 规范市场准入条件
    (四) 明确各相关行政部门职责
    (五) 规范网约车平台以及行业协会的监管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402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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