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劳动法论文 >

专职律师能否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21-01-30 01:16
  <正>[案例]2003年6月,赵某参与了某保险公司筹建工作。保险公司组建后,赵某在多个岗位任职,并与保险公司先后三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中,第三次劳动合同期间为2009年9月至2015年9月。2011年6月,赵某取得专职律师职业资格,且从取得之日起一直在某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与保险公司的第三次劳动合同期满后,赵某继续 

【文章来源】: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8,(09)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案例]
[评析]



本文编号:300795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300795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e10b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