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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法主体地位

发布时间:2021-02-16 06:00
  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公司制度发展,催生了高级管理人员这一职业,其在工作性质、工资报酬等多方面区别与公司内普通员工,但其与普通劳动者基本一致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劳动法律法规将劳动者作为一个抽象的整体进行保护的立法思路为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劳动法律法规埋下了隐患。笔者针对这一情况,通过界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概念、范围和法律属性,详细分析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现状以及困境,并针对存在的困境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8,(18)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界定与属性
    (一) 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界定
    (二) 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者以及雇主属性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者属性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雇主属性
二、适用劳动法律的现状与问题
    (一) 劳动法律法规的现状
    (二) 劳动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策
    (一) 确立劳动者分层的社会本位
    (二) 劳动法差异化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文编号:303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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