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21-05-15 12:28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后,认定事故性质及事故责任、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等做出的综合性报告。近年来,由于民众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性质、效力认识模糊,不断出现因事故调查报告引发的纠纷(案件),因此,有必要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进一步厘清。文章通过分析事故调查处理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明确作为全面体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故调查报告,应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及执行力这四个法律效力,最后就目前我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在法律效力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及解决途径。
【文章来源】:决策探索(中). 2019,(01)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性质
(一)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行为的社会服务性
(二)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行为的法律从属性
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法律效力
(一)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定力
(二)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确定力
(三)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拘束力
(四)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执行力
三、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法律效力的对策与建议
(一) 目前我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存在的问题
1. 割裂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完整性
2.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四分五裂
3. 事故调查报告的法律效力未充分体现
4. 当事人对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罚结果缺乏救济途径
(二) 解决途径
1. 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具体行政行为的认识
2.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形式要件
3. 增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法律效力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要求加强煤矿产能释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J]. 中国应急管理. 2016(10)
本文编号:3187634
【文章来源】:决策探索(中). 2019,(01)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性质
(一)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行为的社会服务性
(二)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行为的法律从属性
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法律效力
(一)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定力
(二)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确定力
(三)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拘束力
(四)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执行力
三、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法律效力的对策与建议
(一) 目前我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存在的问题
1. 割裂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完整性
2.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四分五裂
3. 事故调查报告的法律效力未充分体现
4. 当事人对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罚结果缺乏救济途径
(二) 解决途径
1. 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具体行政行为的认识
2.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形式要件
3. 增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法律效力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要求加强煤矿产能释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J]. 中国应急管理. 2016(10)
本文编号:318763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3187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