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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待遇补充协议能否视为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1-07-08 08:30
  <正>案情简介2013年11月25日,职工周某应聘某医院整形咨询设计师岗位,双方一拍即合,签订了特殊待遇补充协议。第二天,周某正式到岗上班。2014年5月7日,双方以规范文本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合同中约定基础待遇为5000元/月,绩效按业绩2.5%提成。 

【文章来源】:工会信息. 2018,(01)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案情简介
案例解析
    一、劳动合同一般约定哪些内容?内容约定不明时怎么办?
    二、特殊待遇补充协议能否视为劳动合同?
    三、录用信能否视为劳动合同?
法规链接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劳动合同中止制度构建探讨[J]. 王跃龙.  法制博览. 2018(27)



本文编号:32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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