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劳动法论文 >

劳动者能否拒绝调至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

发布时间:2021-07-08 10:04
  <正>一、案情简介2000年3月,顾某入职某公司,从事的是艇工厂安装完整工作。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可在艇工厂内部变动顾某的工作岗位。同时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17年3月30日,该公司书面通知顾某变更工作 

【文章来源】:石油人力资源. 2018,(03)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案情简介
二、案例评析
    1. 争议焦点
    2. 点评



本文编号:327135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327135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82649***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