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劳动法论文 >

论美国防治就业性别歧视的司法实践

发布时间:2021-07-14 21:48
  美国防治就业性别歧视的司法立场是概括承认"基于生理绝对差异的差别对待"的合理性,而严格审查"基于生理相对差异的差别对待"和"基于社会性别角色的差别对待"的合理性。这一司法立场在防治就业性别歧视的正当性基础方面,遵从从吉尔伯特案的形式平等理念到格拉案的实质平等理念,在防治基于"社会性别角色"的差别对待方面,采用从霍普金斯案的反宰制理论到杰彭森案的多元审查基准,在对企业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的审查方面,分别适用拨号公司案的严格审查原则和艾泽德案的宽松审查原则。法院对怀孕歧视、性别刻板印象、企业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案件等建立起精致科学的司法审查基准,维护女性个体在职场中的尊严与权益。 

【文章来源】: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35(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就业性别歧视的司法审查模式
    (一)基于生理绝对差异的差别对待
    (二)基于性别相对差异的差别对待
二、吉尔伯特案与格拉案:从形式平等理念到实质平等理念
三、霍普金斯案与杰彭森案:从反宰制理论到多元审查基准
四、拨号公司案与艾泽德案:从严格审查原则到宽松审查原则
五、启示与反思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女性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护——由《中国青年报》“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引发的思考[J]. 彭程,于通.  长白学刊. 2013(02)
[2]重思中国反就业歧视法的当代兴起[J]. 阎天.  中外法学. 2012(03)



本文编号:328495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328495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2039***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