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境内就业的外国劳动者养老保险权益保障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30 20:28
国际劳工组织要求外国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权益不会因其跨境就业而遭到损失,我国在处理外国劳动者养老保险权益时采用双边社会保险协定免缴费用和参照我国法律规定进行参保两种方式。但上述两种方式受限于外国劳动者五年的最长工作时间限制对外国劳动者养老保险权益的保障较为有限。实践中,欧盟国家采用分段计算原则对外国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权益进行保障,《社会保险法》对此原则亦有涉及,但该原则并没有得以在我国推行。文章结合欧盟国家的实践经验对如何在实践中落实该原则提出了具体建议,以期更好地保护外国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权益。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2019,(03)
【文章页数】:3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社会保障双边合作的主要困境及对策研究[J]. 谢勇才,王茂福. 中国软科学. 2018(07)
本文编号:3373452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2019,(03)
【文章页数】:3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社会保障双边合作的主要困境及对策研究[J]. 谢勇才,王茂福. 中国软科学. 2018(07)
本文编号:337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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