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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定顺延制度相关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1-11-08 06:14
  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实现实质正义和公平,我国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顺延制度。但是,由于立法规定的不够明确,导致各地法院、劳动争议仲裁院适用标准不一,引发了诸多争议。因此,须通过修订法律或出台司法解释来对相关问题加以明确,即因法定顺延致使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时间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顺延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应承担二倍工资,而法定顺延到期后未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承担二倍工资;法定顺延与约定顺延发生冲突时应依据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原则进行选择;劳动者有权不适用法定顺延制度。 

【文章来源】:学理论. 2018,(11)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因法定顺延致使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时间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是否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法定顺延期间或到期后未签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是否应承担二倍工资赔偿责任
三、法定顺延与约定续延所产生的不同终止期限如何选择
五、劳动者有无权利不适用法定顺延制度保护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因法定情形顺延满十年应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J]. 王伟伟,陆桑榆.  中国社会保障. 2013(09)
[2]解析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与约定续延[J]. 朱鸿,何勇,杨苏.  法制资讯. 2010(08)



本文编号:348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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