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的若干问题
发布时间:2021-11-14 08:52
为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竞业限制的目的是通过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自由权来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同时,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补偿金,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在内容上有所关联,但其二者法律内涵和适用却有着本质的区别。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与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纠纷属于不同类型的案件。
【文章来源】:区域治理. 2019,(37)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偿金有无具体标准?
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经济补偿金的,或者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过低,该竞业限制约定是否一定无效呢?劳动者是否可以以此为由主张不受竞业限制条款的约束?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超出2年该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吗?
业限制补偿金但是约定随员工在职期间的工资一并发放的该等约定是否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六、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保护有何关系前雇主在要求前员工承担竞业限制责任后是否可以再追究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浅议我国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标准体系的构建[J]. 马晓翔. 法制与社会. 2015(31)
[2]浅谈竞业禁止制度的合理限制——以平衡保护商业秘密与人才自由流动为视角[J]. 蒋涛. 法制博览. 2015(18)
[3]刍议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制度的立法完善[J]. 邓媛媛. 法制与社会. 2015(12)
[4]《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制度的几个问题[J]. 李长勇. 齐鲁学刊. 2012(01)
本文编号:3494337
【文章来源】:区域治理. 2019,(37)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偿金有无具体标准?
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经济补偿金的,或者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过低,该竞业限制约定是否一定无效呢?劳动者是否可以以此为由主张不受竞业限制条款的约束?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超出2年该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吗?
业限制补偿金但是约定随员工在职期间的工资一并发放的该等约定是否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六、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保护有何关系前雇主在要求前员工承担竞业限制责任后是否可以再追究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浅议我国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标准体系的构建[J]. 马晓翔. 法制与社会. 2015(31)
[2]浅谈竞业禁止制度的合理限制——以平衡保护商业秘密与人才自由流动为视角[J]. 蒋涛. 法制博览. 2015(18)
[3]刍议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制度的立法完善[J]. 邓媛媛. 法制与社会. 2015(12)
[4]《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制度的几个问题[J]. 李长勇. 齐鲁学刊. 2012(01)
本文编号:349433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3494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