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劳动法论文 >

劳动合同约定,你可能忽略了很多

发布时间:2021-12-16 17:31
  <正>合同条款约定不完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九个条款,一般而言,只要有主体、劳动报酬等核心要素的约定,合同即被认为合法有效,毕竟劳动合同最基本的要求是用以证明劳动关系,立法初衷也是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签订率过低,导致很多劳动者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后果。但实践中,也有些裁判部门认为,如果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无法确定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那么该合同就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本质特征,不能依法成立。这种裁判观点明显与《劳动合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 2018,(07)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合同条款约定不完备
违约金约定不当
损失赔偿没作约定
试用期期限约定不当
试用期满录用的条件约定不清
职务、岗位和工资待遇等约定过于刚性
未明确约定合同期限
工资项目不恰当
竞业限制的约定错误
服务期的约定无效
罚款、提供担保等约定无效
通知、送达方式约定不清



本文编号:353853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353853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bac9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