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是否适用双倍工资罚则
发布时间:2023-02-04 19:57
<正>【案情简介】曹某于2014年12月8日入职上海某设计公司,任室内设计师,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14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7日的劳动合同。2016年5月16日,曹某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2016年5月31日曹某办理了离职手续。2016年6月29日,曹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公司支付2016年1月8日至5月3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在庭审中,用人单位称,根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案情简介】
【争议焦点】
【裁决结果】
【分析点评】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双倍工资制度研究[D]. 沈鑫溢.上海师范大学 2021
本文编号:373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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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争议焦点】
【裁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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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文
[1]双倍工资制度研究[D]. 沈鑫溢.上海师范大学 2021
本文编号:373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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