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的漏洞及其填补——以黄彩嫦诉日广电子厂案为例
发布时间:2023-02-15 19:33
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具有解决劳动争议、平衡劳资关系、倾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积极意义,然而实践中其因长期缺乏强行性法律规范而处于完全的"任性"状态,引发了用人单位滥用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的乱象。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存在协议解除的适用要件不明,协议解除的程序规范缺位,劳动关系利益衡量错位,劳动立法表达模糊不清等缺陷。为填补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的诸多漏洞,有必要厘清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的适用条件及适用情形,设置协议解除的专门法律程序,坚持利益衡量原则,规范劳动立法用语表达,以期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的良性效应获得可持续发挥。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劳动合同协议解除的涵义
三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的立法反思
(一) 劳动合同协议解除的制度现状
(二) 劳动合同协议解除的制度漏洞
1. 协议解除的适用要件不明
2. 协议解除的程序规范缺位
3. 劳动关系利益衡量错位
4. 劳动立法表达模糊不清
四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的漏洞填补
(一) 明确协议解除的适用条件及适用情形
(二) 设置协议解除的专门程序
(三) 坚持利益衡量原则
(四) 规范劳动立法的用语表达
五结语
本文编号:3743708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劳动合同协议解除的涵义
三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的立法反思
(一) 劳动合同协议解除的制度现状
(二) 劳动合同协议解除的制度漏洞
1. 协议解除的适用要件不明
2. 协议解除的程序规范缺位
3. 劳动关系利益衡量错位
4. 劳动立法表达模糊不清
四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的漏洞填补
(一) 明确协议解除的适用条件及适用情形
(二) 设置协议解除的专门程序
(三) 坚持利益衡量原则
(四) 规范劳动立法的用语表达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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