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送外卖受伤,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24 20:16
<正>编辑,你好:2017年3月,我到某公司做外卖员,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公司雇用我为外卖员,以3元/单的价格按月计发报酬。2017年9月,我接到订单后,在送餐的途中因逆向行驶,与吕先生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自己和吕先生受伤、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我负主要责任,吕先生负次要责任。后来,我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以双方并非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请问,我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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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76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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