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应尽诚实磋商义务
发布时间:2023-04-22 17:30
<正>[案例]曹某于2015年7月1日进入上海某集团公司工作,双方签订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劳动合同,约定曹某担任财务及行政经理,职责范围涉及财务、营运、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2018年1月12日,曹某收到公司的邮件,邮件载明:集团董事会讨论决定调整管理团队架构,取消负责财务、人事、物流和行政工作的财务和行政经理岗位,并将管理架构调整为财务经理一名、人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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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评析]
本文编号:379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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