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劳动法论文 >

后单位背景下国企劳动纠纷及消解之道——以C市A厂为例

发布时间:2023-06-28 05:49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及单位制的消解,国企单位的用工方式和组织形态都发生了巨大变动,国企内部工人身份日益复杂化,以合同制为主的正式雇佣工人与劳务外包为主的非正式雇佣工人共存于同一生产组织之内,但其间却存在重大的身份差异和"同工不同酬"问题,故由此而引发的劳动纠纷则不可避免。企业出于利益最大化愿意使用派遣工,但却不愿兑现同工同酬,而工会组织的不健全及派遣工外在于企业组织的现实,使得工会调节注定不畅。基层政府面对行政级别高于自身的大型国企也只能充当单一的"灭火者"。当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并形成僵局时,只能重新回到单位进行有限度的内部解决。后单位背景下国企单位组织劳动纠纷调节的上述困境,凸显出转型过程中国企劳动关系的复杂化及调节无力,急需通过改革实践中的制度创新加以解决。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双轨制下国企内部工人身份的复杂样态
二、身份张力下的劳资纠纷
    (一) 同一生产班组内的两种身份
    (二) 临时性身份与长时间的一线生产
    (三) 交换的代价
三、传统解决方式的失灵
    (一) 工会调节力的局限
    (二) 地方政府解决的无力
四、回归“单位”解决路径



本文编号:383610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383610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bff7a***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