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须谨防6大误区
发布时间:2023-12-24 12:01
<正>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维持原来的劳动关系必须续签劳动合同。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时常有一些容易混淆并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观念和做法。譬如,有的单位说"劳动关系自然延续等于续签",还有单位称"续签劳动合同可事先约定"、"续签是新合同的开始可规定试用期"。其实,法律规定不是这样的。下面,专家从6个不同角度提示劳动者:谨防被带入误区。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误区1劳动关系延续等于“续签合同”
说法
误区2续签合同条款可“单方决定”
说法
误区3续签劳动合同可“事先约定”
说法
误区4倒签的劳动合同有“溯及力”
说法
误区5续签劳动合同可规定“试用期”
说法
误区6续不续签劳动合同“无所谓”
说法
本文编号:3874469
【文章页数】: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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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1劳动关系延续等于“续签合同”
说法
误区2续签合同条款可“单方决定”
说法
误区3续签劳动合同可“事先约定”
说法
误区4倒签的劳动合同有“溯及力”
说法
误区5续签劳动合同可规定“试用期”
说法
误区6续不续签劳动合同“无所谓”
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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