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环境立法(修法)的新进展和新要求
发布时间:2021-04-27 18:37
<正>二手烟草烟雾(简称"二手烟")是从卷烟或其他烟草制品燃烧端散发的烟雾,且通常与吸烟者呼出的烟雾混杂在一起[1]。二手烟暴露是多种疾病的危险因素[2]。中国有超过一半的非吸烟者(包括儿童青少年)长期暴露于二手烟环境中。自1981年日本科学家大武平川开展二手烟暴露与肺癌发生和死亡相关的研究以来[3],越来越多的研究证据证明二手烟暴露与多种疾病存在相关性。随着研究证据的增多,政策制定者和公众开始意识到制定无
【文章来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019,14(03)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1 无烟环境立法 (修法) 和执法的全球进展
2 我国无烟环境立法 (修法) 的进展
3 无烟环境立法 (修法) 遇到的新问题——室内公共场所也应禁止电子烟
4 应对与策略
4.1 修订或完善“控烟善法”
4.2 无烟环境立法需要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北京市吸烟人群使用电子烟情况的调查[J]. 李晟姝,肖丹,褚水莲,秦海燕,王辰. 中国临床医生杂志. 2015(03)
本文编号:3163962
【文章来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019,14(03)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1 无烟环境立法 (修法) 和执法的全球进展
2 我国无烟环境立法 (修法) 的进展
3 无烟环境立法 (修法) 遇到的新问题——室内公共场所也应禁止电子烟
4 应对与策略
4.1 修订或完善“控烟善法”
4.2 无烟环境立法需要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北京市吸烟人群使用电子烟情况的调查[J]. 李晟姝,肖丹,褚水莲,秦海燕,王辰. 中国临床医生杂志. 2015(03)
本文编号:3163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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