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等教育立法研究 ——基于立法制度的透析
发布时间:2021-08-11 08:03
美国是世界高等教育的强国,也是西方法律制度最为完备的国家;而美国高等教育立法反映的正是这两个强项的结合。“美国高等教育立法研究——基于立法制度的透析”这一课题,便是运用教育学和法学的理论,从立法制度来对美国高等教育立法进行跨学科研究;这不仅可以拓展比较高等教育的理论视野,而且所选择的立法制度分析点也有助于形成对我国有益的借鉴。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法、统计法、比较法和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在对目前国内外相关资料进行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本研究的起点。 本课题以“教育立法的重大事件与历史发展的重大事件相结合”为标准,将美国高等教育立法的历史划分为3个时期:1492~1861年的“移植模仿时期”,1862~1957年的“创建特色时期”,1958~现在的“逐步完善时期”。从中可以发现,高等教育的历次大发展都与高等教育立法紧密相关;也即,美国高等教育史就是一部高等教育法治史。并且,从立法效力来看,美国高等教育立法所释放的效力主要体现为资助、引导和管理三种。三种效力的整合,既表达了政府对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推动作用,又反映了美国高等教育对国家、社会的持续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据此本文认为,正是...
【文章来源】: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87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Ⅰ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演进与效力
1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演进
1.1 高等教育立法移植模仿时期(1492~1861年)
1.1.1 “殖民地”与高等教育立法
1.1.2 国家独立与高等教育立法
1.2 高等教育立法特色创建时期(1862~1957年)
1.2.1 《莫里尔法》及其相关法案的立法
1.2.2 高等职业教育的立法
1.2.3 《1944年军人适应法》及其有关法案的立法
1.2.4 《教育部法》的立法
1.3 高等教育立法逐步完善时期(1958~现在)
1.3.1 《1958年国防教育法》
1.3.2 《1965年高等教育法》及其有关法案
1.3.3 《教育部改组法》及其有关法案
1.3.4 90年代至今的系列高等教育改革法案
2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效力
2.1 资助效力
2.1.1 资助方式
2.1.2 资助效果
2.2 引导效力
2.2.1 引导方式
2.2.2 引导效果
2.3 管理效力
2.3.1 管理方式
2.3.2 管理效果
Ⅱ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制度解析与例示
3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制度解析
3.1 高等教育立法主体分解
3.1.1 高等教育立法机关
3.1.2 高等教育立法者个人
3.1.3 影响高等教育立法的组织
3.2 高等教育立法主体权限透视
3.2.1 高等教育立法机关的立法权限
3.2.2 高等教育立法者个人的立法权限
3.3 高等教育立法程序展示
3.3.1 高等教育成文法立法程序
3.3.2 高等教育判例法立法程序
4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制度例示
4.1 《莫里尔法》
4.1.1 《莫里尔法》的立法过程
4.1.2 《莫里尔法》的立法制度分析
4.2 “达特茅斯学院校董事会诉伍德沃德”
4.2.1 “达特茅斯学院校董事会诉伍德沃德”的立法过程
4.2.2 “达特茅斯学院校董事会诉伍德沃德”的立法制度分析
Ⅲ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特征及其对我国的思考
5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特征
5.1 高等教育立法体系的非单一性:成文法与判例法共生
5.1.1 成文法与判例法的含义
5.1.2 高等教育成文法与判例法的共生
5.1.3 高等教育立法体系非单一性的意义
5.2 高等教育立法机制的分权性:分立与制衡共存
5.2.1 高等教育立法中分权的含义
5.2.2 高等教育立法中分立与制衡的共存
5.2.3 高等教育立法机制分权性的意义
5.3 高等教育立法原则的实用性:客体的可操作性与可变性共有
5.3.1 高等教育立法客体可操作性与变化性的含义
5.3.2 高等教育立法客体可操作性与可变性的共有
5.3.3 高等教育实用性立法原则的意义
6 我国高等教育立法制度改革的思考
6.1 高等教育法文化的培育与发展
6.2 高等教育立法主体的专业化与职业化
6.3 高等教育立法程序的规范与健全
6.4 高等教育立法客体的可操作与修正
附录: 美国教育部2002年度财政预算的日程安排
注释及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首例大学生状告学校行政诉讼案[J]. 田浩. 政府法制. 1999(12)
本文编号:3335801
【文章来源】: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87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Ⅰ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演进与效力
1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演进
1.1 高等教育立法移植模仿时期(1492~1861年)
1.1.1 “殖民地”与高等教育立法
1.1.2 国家独立与高等教育立法
1.2 高等教育立法特色创建时期(1862~1957年)
1.2.1 《莫里尔法》及其相关法案的立法
1.2.2 高等职业教育的立法
1.2.3 《1944年军人适应法》及其有关法案的立法
1.2.4 《教育部法》的立法
1.3 高等教育立法逐步完善时期(1958~现在)
1.3.1 《1958年国防教育法》
1.3.2 《1965年高等教育法》及其有关法案
1.3.3 《教育部改组法》及其有关法案
1.3.4 90年代至今的系列高等教育改革法案
2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效力
2.1 资助效力
2.1.1 资助方式
2.1.2 资助效果
2.2 引导效力
2.2.1 引导方式
2.2.2 引导效果
2.3 管理效力
2.3.1 管理方式
2.3.2 管理效果
Ⅱ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制度解析与例示
3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制度解析
3.1 高等教育立法主体分解
3.1.1 高等教育立法机关
3.1.2 高等教育立法者个人
3.1.3 影响高等教育立法的组织
3.2 高等教育立法主体权限透视
3.2.1 高等教育立法机关的立法权限
3.2.2 高等教育立法者个人的立法权限
3.3 高等教育立法程序展示
3.3.1 高等教育成文法立法程序
3.3.2 高等教育判例法立法程序
4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制度例示
4.1 《莫里尔法》
4.1.1 《莫里尔法》的立法过程
4.1.2 《莫里尔法》的立法制度分析
4.2 “达特茅斯学院校董事会诉伍德沃德”
4.2.1 “达特茅斯学院校董事会诉伍德沃德”的立法过程
4.2.2 “达特茅斯学院校董事会诉伍德沃德”的立法制度分析
Ⅲ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特征及其对我国的思考
5 美国高等教育立法特征
5.1 高等教育立法体系的非单一性:成文法与判例法共生
5.1.1 成文法与判例法的含义
5.1.2 高等教育成文法与判例法的共生
5.1.3 高等教育立法体系非单一性的意义
5.2 高等教育立法机制的分权性:分立与制衡共存
5.2.1 高等教育立法中分权的含义
5.2.2 高等教育立法中分立与制衡的共存
5.2.3 高等教育立法机制分权性的意义
5.3 高等教育立法原则的实用性:客体的可操作性与可变性共有
5.3.1 高等教育立法客体可操作性与变化性的含义
5.3.2 高等教育立法客体可操作性与可变性的共有
5.3.3 高等教育实用性立法原则的意义
6 我国高等教育立法制度改革的思考
6.1 高等教育法文化的培育与发展
6.2 高等教育立法主体的专业化与职业化
6.3 高等教育立法程序的规范与健全
6.4 高等教育立法客体的可操作与修正
附录: 美国教育部2002年度财政预算的日程安排
注释及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首例大学生状告学校行政诉讼案[J]. 田浩. 政府法制. 1999(12)
本文编号:333580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335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