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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民事立法70年之发展与经验

发布时间:2021-11-23 14:29
  自1949年以来,中国当代民事立法已有70年的历史。在此期间,中国民事立法"五起四落",经历了非法典化、类法典化和法典化三个时期的大开大合,即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诞生。在非法典化时期,我国全面接受苏联民法思想和理论,未能孕育出民法典。在类法典化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引领的松散型民法典。在法典化时期,在加强依法治国的形势下,民法典编纂工作顺利进行。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经完成,民法分则各编草案正在立法审议中,即将完成全部立法任务。民法典将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在建设法治国家和保护人民权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文章来源】: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4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中国当代民事立法70年的社会背景
    (一)废除“六法全书”使中国民事立法面临废墟
    (二)全面继受苏联民法思想和理论带来偏狭的民法传统
    (三)频发的政治运动中断民事法律计划
    (四)改革开放为我国民事立法开启新进程
二、中国当代民事立法70年的发展历程
    (一)一起一落:1954年尝试编纂民法典
    (二)二起二落:1962年开始第二次编纂民法典
    (三)三起三落:1979年开始第三次编纂民法典
        1.“民法四草”的起草
        2. 松散民法典时代的开启
    (四)四起四落:2000年开始第四次编纂民法典
        1.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3. 未完成独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格权法》
    (五)五起:2015年第五次编纂民法典
三、中国当代民事立法70年的基本经验
    (一)法治与人治:经世治国必须走民法法典化之路
    (二)传承与发展:民事立法须尊重历史结合现实
    (三)借鉴与本土:科学的民法典源于广泛借鉴和服务本土
    (四)创新与守成:当代民事立法既要紧跟时代又要遵守民法规律
    (五)理论与实践:实现民法法典化应当理论紧密结合实际
四、对我国未来民事立法发展的展望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侵权责任法回归债法的可能及路径——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修改要点的理论分析[J]. 杨立新.  比较法研究. 2019(02)
[2]回顾与展望:中国民法立法四十年[J]. 王利明.  法学. 2018(06)
[3]从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中国当代民法的历史性跨越[J]. 杨立新.  中国社会科学. 2018(02)
[4]编纂民法典必须肃清前苏联民法的影响[J]. 杨立新.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6(02)
[5]我国民事权利客体立法的检讨与展望[J]. 杨立新.  法商研究. 2015(04)
[6]论民法典中债法总则之存废[J]. 杨立新.  清华法学. 2014(06)
[7]晚清法界人士的民法观[J]. 石璠.  黑龙江史志. 2014(03)
[8]中国近代法制的世俗理性主义[J]. 许章润.  清华法学. 2013(06)
[9]我国民法立法的体系化与科学化问题[J]. 孙宪忠.  清华法学. 2012(06)
[10]中国民法百年变迁[J]. 张新宝,张红.  中国社会科学. 2011(06)



本文编号:351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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