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邓超出轨”看自媒体自由的边界
发布时间:2017-12-21 07:31
本文关键词:从“邓超出轨”看自媒体自由的边界 出处:《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05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摘要】: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自媒体具有操作简便、传播即时的特点,成为了公众表达言论自由的新平台,但有时却与公众人物人格尊严保护形成了冲突。必须将公众人物的人格尊严保护范围限制在个人利益以内,同时参考美国处理媒体与公众人物的"实质恶意"原则,结合自媒体的影响力较小等特点,在自媒体对公众人物的侵权过错认定上采用严格的"实质恶意"原则。
【作者单位】: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基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媒体时代的司法公开研究”(14SKC12)
【分类号】:D923
【正文快照】: 一、案例的还原与事件定性 (一)案例还原 2016年3月30日,邓超“被出轨门”事件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定微博博主“圈内老鬼”等三人构成名誉侵权,判决该三人在其新浪微博道歉,同时赔偿邓超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案件起源于2015年6月17日,新浪微博博主“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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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1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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