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数据的保护及其二次利用侵权的规则选择——基于“卡-梅框架”的分析
本文关键词: 大数据时代 数据保护 二次利用侵权 “卡-梅框架” 出处:《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06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摘要】:数据是大数据的核心要素,其潜在价值主要通过二次利用、整合利用以及充分利用扩展数据得以实现,即便是被匿名化处理的数据,在二次利用时亦可能侵犯他人诸如隐私的人格权。由于数据的重要性以及二次利用侵权的可能性,必须为其确立合适的保护或救济规则。"卡-梅框架"可作为检验现有规则与确立未来规则的标尺:应维持现行立法对于人格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权利相关的数据所提供的财产规则保护,并将该种规则通过确立特别权利的方式适用于匿名化处理的数据集,而对于与人格权、著作权等不相关的原始数据,应坚持不予赋权的现状;对于二次利用侵权,则应建立责任规则,允许相关数据继续被利用,以保障大数据价值的充分实现。
[Abstract]:Data is the core element of big data, and its potential value is mainly realized through secondary utilization, integration and full use of extended data, even if it is processed anonymously. It is also possible to violate the personal rights of others, such as privacy, during the second use. Due to the importance of the data and the possibility of infringement of the secondary use. Appropriate protection or relief rules must be established for them. The Ca-Mei Framework can be used as a yardstick to test existing rules and establish future ones: existing legislation should be maintained for personality rights and copyrights. Data related to rights such as trade secrets provide the protection of property rules and apply this rule to anonymous data sets by establishing special rights, and for personality rights. Copyright and other unrelated raw data, should adhere to the status quo of not empowering; In order to guarantee the full realization of big data's value, the liability rules should be established to allow the relevant data to be used.
【作者单位】: 湘潭大学法学院;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云环境下学术资源信息安全的法律保障研究”(14AZD076)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23.4
【正文快照】: 如学者所言,我们正生活在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带来深刻的社会变革,并对人类所有活动和决定产生深刻影响,包括约会、购物、看病、教育、投票、法律执行、预防恐怖主义以及网络安全等等。[1]393大数据甚至被美国奥巴马政府誉为“未来的石油”。[2]65数据无疑是大数据最为核心的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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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44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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