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研究及启示
本文选题:德国“”消法 切入点:德国消费者撤回权 出处:《学术探索》2017年03期
【摘要】:消费者撤回权突破了合同严守原则的理论,动摇了契约制度的理论基石,从形式上看背离了传统的私法原则和精神,其本质是对实质平等和自由的回归。德国"2014消法"对消费者撤回权的修订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原来侧重保护消费者的单向度立法原则和倾向,集中体现了其消费者撤回权立法技术的日益成熟与精湛。我国《消法》修改也引入了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既是对消费者安全权和知情权的保障,又是消费者选择权和救济权的直接体现,某种程度上说,此权是消费者权利中最有利的权利,是对消费者其他权利的综合与升华。对德国消费者撤回权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和比较,可以为我国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提供良好借鉴。
[Abstract]:Consumers' right to withdraw has broken through the theory of strict adherence to the principle of contract, shaken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of contract system, deviated from the traditional private law principles and spirit from the formal point of view, and its essence is the return of substantive equality and freedom.The revision of consumers' right of withdrawal in 2014 Law of Germany adjusts to a certain extent the principle and tendency of unilateral legislation which emphasizes on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s, which embodies the increasingly mature and consummate legislative technology of consumers' right of withdrawal.The amendment of our country's "Consumer Law" also introduces consumers'"right to return goods for seven days without reason", which is not only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s' right to safety and the right to know, but also the direct embodiment of consumers' right of choice and relief. To some extent,This right is the most advantageous right in consumer rights, and it is the synthesis and sublimation of other rights of consumers.A thorough study and comparison of the system of consumers' right of withdrawal in Germany can provide a good reference for the improvement and development of the system of consumers' right of withdrawal in our country.
【作者单位】: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
【分类号】:D951.6;DD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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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72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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