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宗教财产退还问题的历史与现实
本文选题:民法通则 + 财产问题 ; 参考:《法音》2015年04期
【摘要】:正一、宗教财产问题的重要性宗教财产是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广大信众宗教信仰自由得以实现的保障。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权事关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因此,学术界、实务界都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究,从而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对策。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财产权是有法律规范依据的,主要包括: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第77条,该条规定"社会团体包括宗教
[Abstract]:The importance of religious property is the material basis of religious activities in religious groups and religious activities . It is also the guarantee for the realization of the freedom of religious belief .
【作者单位】: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作者主持的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宗教法人制度构建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3BZJ006
【分类号】:D922.19;D923
【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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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74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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