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要点影响整体视觉效果的“相对主义”
发布时间:2020-08-28 02:33
【摘要】:设计要点体现了设计人对现有设计的创新性贡献,相对于授权外观设计的其他设计特征,通常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显著影响。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基本原则下,如何客观评价设计要点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文章结合实际案例指出,将设计要点、被控侵权设计及现有设计放在一个三者共同比较的语境下能够更加客观地评价出设计要点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实现设计要点与"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的内在统一。
【图文】:
?侵权3。观点一的判定规则是将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涉案专利直接进行对比,观察被控侵权设计是否包含与外观设计专利设计要点相同或相近似的设计特征,进而作出二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判定。(二)案例一:(2009)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169号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09)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169号大千艺术家居公司诉江南家具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中采用了观点一的判定规则4。该案涉及名称为“圆几(C5726)”的外观设计专利(ZL200730112359.9),涉案专利未包含简要说明,专利图片见图1。主视图立体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俯视图图1(2009)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169号案-涉案专利图片原告在诉讼中依据专利图片主张了四点设计要点:(1)圆几面板下的四个侧面有“回”字形图形,“回”字形图形中间有两条加强筋;(2)圆几四个脚有两条侧边从上至下有加强筋线条,顶部有密集横线条,近底部有横向突出的线条;(3)圆几的底部有一圆形挡板,挡板2.王燕江:《试论外观设计中设计要点和色彩的地位和作用》,载2011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第二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集,2011年,第327-332页.3.同注释1,高晶文.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169号民事判决书.63
2017年第10期法苑JudgesColumn的地位和作用,但外观设计的侵权判定不能仅依据设计要点,仍应以整体视觉效果作为判定标准,把设计要点、被控侵权设计的相应设计特征及现有设计放在三方共同比较的语境下能够更加客观地评价设计要点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二)案例二:(2017)京民终57号案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17)京民终57号爱尔威公司与鼎力联合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中的论理,深入和完美地阐述了观点二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6。该案涉及鼎力联合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的名称为“两轮自平衡电动车”的外观设计专利(ZL201330266398.X),涉案专利的申请日为:2013年6月20日,专利图片见图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就两轮自平衡车类产品而言,为了实现其功能,此类产品通常所包含的部件及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和构造大致相近,仅依据整体车形(见图3)不足以认定两者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仍需要进一步对其他(部件)设计特征逐一进行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民终57号二审民事判决书.图3(2017)京民终57号案-两轮自平衡电动车类产品的整体车形图主视图立体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俯视图图2(2017)京民终57号案-涉案专利图片对比后再综合判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鼎力联合公司主张S涉案专利APD:20130620200630316014.0APD:20061229201030685856.XAPD:20101216被诉产品65
2017年第10期法苑JudgesColumn的地位和作用,但外观设计的侵权判定不能仅依据设计要点,仍应以整体视觉效果作为判定标准,把设计要点、被控侵权设计的相应设计特征及现有设计放在三方共同比较的语境下能够更加客观地评价设计要点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二)案例二:(2017)京民终57号案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17)京民终57号爱尔威公司与鼎力联合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中的论理,深入和完美地阐述了观点二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6。该案涉及鼎力联合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的名称为“两轮自平衡电动车”的外观设计专利(ZL201330266398.X),涉案专利的申请日为:2013年6月20日,专利图片见图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就两轮自平衡车类产品而言,为了实现其功能,此类产品通常所包含的部件及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和构造大致相近,仅依据整体车形(见图3)不足以认定两者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仍需要进一步对其他(部件)设计特征逐一进行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民终57号二审民事判决书.图3(2017)京民终57号案-两轮自平衡电动车类产品的整体车形图主视图立体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俯视图图2(2017)京民终57号案-涉案专利图片对比后再综合判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鼎力联合公司主张S涉案专利APD:20130620200630316014.0APD:20061229201030685856.XAPD:20101216被诉产品65
本文编号:2806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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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3。观点一的判定规则是将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涉案专利直接进行对比,观察被控侵权设计是否包含与外观设计专利设计要点相同或相近似的设计特征,进而作出二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判定。(二)案例一:(2009)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169号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09)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169号大千艺术家居公司诉江南家具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中采用了观点一的判定规则4。该案涉及名称为“圆几(C5726)”的外观设计专利(ZL200730112359.9),涉案专利未包含简要说明,专利图片见图1。主视图立体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俯视图图1(2009)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169号案-涉案专利图片原告在诉讼中依据专利图片主张了四点设计要点:(1)圆几面板下的四个侧面有“回”字形图形,“回”字形图形中间有两条加强筋;(2)圆几四个脚有两条侧边从上至下有加强筋线条,顶部有密集横线条,近底部有横向突出的线条;(3)圆几的底部有一圆形挡板,挡板2.王燕江:《试论外观设计中设计要点和色彩的地位和作用》,载2011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第二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集,2011年,第327-332页.3.同注释1,高晶文.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169号民事判决书.63
2017年第10期法苑JudgesColumn的地位和作用,但外观设计的侵权判定不能仅依据设计要点,仍应以整体视觉效果作为判定标准,把设计要点、被控侵权设计的相应设计特征及现有设计放在三方共同比较的语境下能够更加客观地评价设计要点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二)案例二:(2017)京民终57号案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17)京民终57号爱尔威公司与鼎力联合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中的论理,深入和完美地阐述了观点二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6。该案涉及鼎力联合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的名称为“两轮自平衡电动车”的外观设计专利(ZL201330266398.X),涉案专利的申请日为:2013年6月20日,专利图片见图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就两轮自平衡车类产品而言,为了实现其功能,此类产品通常所包含的部件及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和构造大致相近,仅依据整体车形(见图3)不足以认定两者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仍需要进一步对其他(部件)设计特征逐一进行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民终57号二审民事判决书.图3(2017)京民终57号案-两轮自平衡电动车类产品的整体车形图主视图立体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俯视图图2(2017)京民终57号案-涉案专利图片对比后再综合判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鼎力联合公司主张S涉案专利APD:20130620200630316014.0APD:20061229201030685856.XAPD:20101216被诉产品65
2017年第10期法苑JudgesColumn的地位和作用,但外观设计的侵权判定不能仅依据设计要点,仍应以整体视觉效果作为判定标准,把设计要点、被控侵权设计的相应设计特征及现有设计放在三方共同比较的语境下能够更加客观地评价设计要点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二)案例二:(2017)京民终57号案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17)京民终57号爱尔威公司与鼎力联合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中的论理,深入和完美地阐述了观点二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6。该案涉及鼎力联合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的名称为“两轮自平衡电动车”的外观设计专利(ZL201330266398.X),涉案专利的申请日为:2013年6月20日,专利图片见图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就两轮自平衡车类产品而言,为了实现其功能,此类产品通常所包含的部件及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和构造大致相近,仅依据整体车形(见图3)不足以认定两者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仍需要进一步对其他(部件)设计特征逐一进行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民终57号二审民事判决书.图3(2017)京民终57号案-两轮自平衡电动车类产品的整体车形图主视图立体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俯视图图2(2017)京民终57号案-涉案专利图片对比后再综合判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鼎力联合公司主张S涉案专利APD:20130620200630316014.0APD:20061229201030685856.XAPD:20101216被诉产品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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