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我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14 12:22
【摘要】:为了更好地迎接经济发展新浪潮,我国自二十一世纪初开始逐步在知识产权领域引进行为保全制度,该制度的预防性救济功能很好地满足了知识产权对时限性的要求,也有效弥补了传统诉讼救济的缺陷,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制度最初只存在于三大知识产权实体法中,直到2012年才在民事诉讼法中首次增设行为保全制度,使行为保全制度在整个民事诉讼领域得以延伸,实现了从实体法走向程序法的回归。随着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在实践中的发展,2018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该制度中的程序性规则、实体性规则、错误认定及救济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和完善。本文旨在结合该规定,针对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启动主体资格混乱、审查程序不合理、救济程序不健全等问题,对该制度进行深入地分析研究,为该制度的司法实践提供更加切实可行的标准。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部分是关于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理论概述。结合该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对行为保全的概念、特征以及法律性质等基本理论进行系统介绍,并探讨其与我国相关诉讼制度的比较,明确行为保全制度的独特性与优越性,突出本文选题的必要性及价值。第二部分是分析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我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立法背景和立法脉络进行梳理,从中发现该制度的立法趋势与现有不足,重点围绕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运行中的启动环节、审查环节、救济环节进行问题展开。第三部分是比较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的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对该项制度在不同国家的适用理念、适用条件和运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并且详细介绍了为这些国家所适用但我国并没有引入的相关制度,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第四部分是在对我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对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启动环节中的启动主体、担保问题的争议作出解答;在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审查环节提出设立专门的审查机构、增设听证程序、明确审查标准的完善建议,确保行为保全的程序正当性和实体公正性;在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救济环节主张完善复议程序,健全错误保全的赔偿机制,避免行为保全措施被滥用。
【学位授予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3.4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主要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 主要研究方法
        1.3.2 创新点
2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概述
    2.1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界定
        2.1.1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概念
        2.1.2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特征
        2.1.3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法律性质
    2.2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与其他诉讼制度的比较
        2.2.1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与财产保全
        2.2.2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
3 我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我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立法现状
        3.1.1 TRIPs协定关于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规定
        3.1.2 知识产权三部基本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3.1.3 知识产权行政法规
        3.1.4 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
    3.2 我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存在的问题
        3.2.1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启动环节存在的问题
        3.2.2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审查环节存在的问题
        3.2.3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救济环节存在的问题
4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4.1 英美法系国家禁令制度
        4.1.1 英国中间禁令制度
        4.1.2 美国临时禁令制度
    4.2 大陆法系国家假处分制度
        4.2.1 德国假处分制度
        4.2.2 日本假处分制度
    4.3 国外相关规定对我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借鉴
5 我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完善建议
    5.1 提升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立法层级
    5.2 完善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启动环节
        5.2.1 明确启动的主体资格
        5.2.2 完善有效的担保制度
    5.3 规范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审查环节
        5.3.1 增设专门的审查小组
        5.3.2 增设系统的听证程序
        5.3.3 明确统一的审查标准
    5.4 健全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的救济机制
        5.4.1 完善复议程序
        5.4.2 健全错误行为保全的赔偿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杨博宇;;我国行为保全研究的现状及思考[J];法制博览;2018年02期

2 丁文严;;民事行为保全的申请与审查[J];人民司法(应用);2017年34期

3 李曼;;民事行为保全担保制度的完善路径[J];当代法学;2018年03期

4 陈霞;;论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制度化构建[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S1期

5 李晓枫;郭萍;;评析《民事诉讼法》中行为保全制度的立法突破与不足[J];法律适用;2015年06期

6 李晓枫;;论以我国行为保全制度实现禁诉令功能[J];法学杂志;2015年07期

7 张斌;;论我国行为保全类型的制度完善[J];司法改革论评;2016年02期

8 周波;赵岩;;北京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微信”商标案、“中国好声音”诉前行为保全案入选[J];法律与生活;2017年10期

9 撒兰泽良;;限制出境成为行为保全具体措施相关问题探析[J];赤子(下旬);2016年12期

10 马云鹏;王要勤;;知识产权行为保全 保护创新行业健康发展[J];法庭内外;2014年07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范毅强;民事保全程序要论[D];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王羽涵;我国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9年

2 刘思逸;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在司法适用中的困境及其解决[D];深圳大学;2018年

3 卢美玲;我国公司决议瑕疵诉讼的行为保全[D];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

4 王惠超;民事诉讼中的行为保全制度研究[D];华侨大学;2017年

5 许丹芸;环境司法中的行为保全制度研究[D];重庆大学;2018年

6 谢平;论我国行为保全制度的完善[D];中南民族大学;2016年

7 谢全柯;民事诉讼行为保全论[D];西南交通大学;2018年

8 刘成辉;论我国民事行为保全制度之完善[D];南昌大学;2018年

9 李瑞;民事行为保全适用错误及其救济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8年

10 庄姗姗;知识产权诉讼行为保全实质要件研究[D];华侨大学;2018年



本文编号:284065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284065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fca9***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