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商品房买卖中约定违约金调整规则的司法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14 23:43
   当前商品房交易市场蓬勃发展,买卖作为设立、变更、消灭当事人法律关系的手段之一,在商品经济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后有可能不能被有效履行,为保障主合同的依约履行,约定违约金应运而生,再加上商品房买卖合同较一般的商品买卖合同存在一定的特殊性,由此即引发了商品房买卖中约定违约金调整规则的司法适用的问题。在理论研究中,对商品房买卖中约定违约金的理解还没达成一个统一的一致性意见,在对商品房买卖中约定违约金司法调整规则的适用时,处理较为机械化。因法律尚未作出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也不够详细具体,导致裁判者在动用自由裁量权对商品房买卖中约定违约金调整时有一定难度。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对违约金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明确的适用方法,各地司法机关根据各自理解,有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鉴于上述问题,本文行文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为出发点,使用比较、例举、分析等方法,通过比较中外关于违约金调整的规定,参考我国现有研究背景、社会需求以及结合我国国情,为商品房买卖中约定违约金调整规则的司法适用提出创新性意见。本文认为当下我国司法实务对于商品房买卖中约定违约金调整的司法适用尚有不足之处,相关法律的规定比较粗略,使一些与违约金相关的理论仍然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在法律条文中没有体现出来,不够详细的规定致使在司法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较大,法律规定使用自由裁量权对约定违约金进行调整的启用标准为“约定违约金金额超过违约所致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该规定侧重强调实际损失,对当事人在购买商品房时签订违约金的主观目的等因素欠缺考虑,这种一刀切的调整的方式在立法和司法适用中尚存改进与完善的空间。立法方面,对于司法调整商品房买卖中约定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应更加细致化。司法方面,在适用既有调整规则时,可以适当考虑当事人的主观目的等因素。从而更好实现个案平衡,让每个案件都得到更加合情合理的判决。
【学位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3.6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问题提出
    (二)研究内容
    (三)研究综述
    (四)研究价值和意义
一、典型案例
二、商品房买卖中约定违约金调整规则的规范解读
    (一)约定违约金的性质:学说评述
    (二)约定违约金调整规则相关条款解释
三、商品房买卖中约定违约金调整规则的司法适用考察及检讨
    (一)商品房买卖中约定违约金调整规则的司法适用考察
    (二)商品房买卖中约定违约金调整规则司法适用的检讨
        1.约定违约金和违约损失之间的关系
        2.约定违约金惩罚性的判断
四、商品房买卖中约定违约金调整规则的完善
    (一)违约金调整规则的比较法考察
    (二)明确商品房买卖中约定违约金的惩罚性
    (三)细化商品房买卖中约定违约金调整规则
五、结语:典型案例的解答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韩强;;违约金担保功能的异化与回归——以对违约金类型的考察为中心[J];法学研究;2015年03期

2 姚明斌;;违约金司法酌减的规范构成[J];法学;2014年01期

3 李东琦;;论惩罚性违约金的调整[J];当代法学;2013年06期

4 刘廷华;;惩罚性违约金的经济分析——兼评我国合同法违约金数量调整规则[J];北方法学;2013年04期

5 刘素霞;;论我国“司法调整合同违约金”的异化及其消解[J];求实;2012年08期

6 邹双卫;;论不同损失状态下的违约金变更[J];人民司法;2010年17期

7 雷继平;;违约金司法调整的标准和相关因素[J];法律适用;2009年11期

8 王红艳;;违约金制度完善研究[J];求索;2009年05期

9 雷裕春;;合同法第114条之违约金解释论[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01期

10 靳学军;李颖;;违约金调整的司法难题及解决[J];人民司法;2008年19期



本文编号:284136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284136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4e6b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