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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中SPT的法律构建

发布时间:2020-10-24 08:45
   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起源于德国,是现代资产证券化的起源,它是以流通抵押权为中心的抵押权证券化,理论基础是不动产抵押权的独立性理论;另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以抵押债权为中心的不动产抵押债权和抵押权一同证券化,如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而我国的不动产抵押权为保全性抵押权,抵押权附属于债权而存在,因此我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采用美国模式,不动产抵押债权和抵押权一同证券化,即附有抵押权的债权的证券化。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即附有抵押权的债权证券化,是一种结构融资,是将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缺乏流动性的不动产抵押贷款债权,通过一定的架构安排,转化为可以在不同主体之间自由流通的证券的融资过程。在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过程中,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缩写为SPV)处于整个证券化的核心,连接着发起人、投资者、信用增强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贷款服务机构和资金保管机构等多个法律主体,是证券化过程的关键。SPV主要有三种模式,即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缩写为SPC)、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缩写为SPT)、特殊目的合伙(special purpose partnership,缩写为SPP),特殊目的合伙除了美国并不多见,本文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制环境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出特殊目的信托在我国目前是最佳选择。因此本文主要以特殊目的信托为中心,主要从特殊目的信托依据的法律文件的效力层级、自身的法律监控、与证券化参与主体的法律关系和信息披露四个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首先,规范性法律文件立法层级低,法律效果有限;其次,我国特殊目的信托的法律监控立法空白;再次,在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过程中,存在多个法律关系,其中发起人与SPT、SPT与投资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最为基本也最为重要。在发起人转移不动产抵押债权于SPT的过程中,抵押债权和抵押权如何转移。对于债权转移我国合同法规定通知转让原则,如果针对每笔债务都进行通知,势必造成巨大的成本费用;对于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区分原则和公示原则,是否需要办理登记才能获得。在SPT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过程中,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性质如何界定,投资者购买后如何流通。最后,分析了特殊目的信托信息披露存在模式局限,没有建立真实的信息传导机制和与之相应的法律责任问题。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方法,通过考察域外相关立法,提出我国应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和专门立法为原则构建特殊目的信托,然后针对特殊目的信托内部监控缺失、权利转移问题、证券发行问题和信息披露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学位单位】:上海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3.2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的背景
        1.1.2 选题的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1.2.1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和发展综述
        1.2.2 国外研究现状分析和发展综述
    1.3 研究方法
    1.4 论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创新点
        1.4.1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4.2 创新点
第2章 SPT相关基本理论
    2.1 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的基本理论
        2.1.1 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的概念及理论基础
        2.1.2 我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的本质
        2.1.3 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运行机制及基本法律关系
        2.1.4 特殊目的载体的概念和主要模式
    2.2 特殊目的信托基本理论
        2.2.1 特殊目的信托的法律原理
        2.2.2 我国选择SPT的法律分析
        2.2.3 特殊目的信托与普通信托区别
第3章 我国SPT法律规制的现状与不足
    3.1 我国特殊目的信托资产证券化的有关法律规定
    3.2 SPT在我国现有的法律环境下的主要问题
        3.2.1 立法层级低,法律效果有限
        3.2.2 特殊目的信托的法律控制缺失
        3.2.3 权利变动的法律问题
        3.2.4 证券发行的法律问题
        3.2.5 信息披露的法律问题
第4章 域外关于SPT的立法模式及经验借鉴
    4.1 特殊目的机构立法原则
    4.2 SPT的内部法律监控
    4.3 权利变动的规则
    4.4 证券发行的经验借鉴
    4.5 信息披露的经验借鉴
第5章 我国SPT法律构建的建议
    5.1 构建特殊目的信托原则
        5.1.1 以统一立法模式构建SPT的原则
        5.1.2 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5.2 特殊目的信托的法律监控设置
    5.3 具体建议
        5.3.1 权利变动的建议
        5.3.2 证券发行的建议
        5.3.3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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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5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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