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我国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选择

发布时间:2020-10-28 01:35
   实用艺术品,是指有实际用途的艺术作品,而不论这种作品是手工艺品还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实用艺术品中的艺术因素可以和实用因素分成单独的两个部分各自获得知识产权保护。但是,实践中部分实用艺术品存在实用因素和艺术因素不能分割的情形,从我国现存的所有与实用艺术品相关的法律来看,这部分实用艺术品该选择怎样的法律保护模式是我国目前立法中难以解决的问题。本文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研究的方法和创新点。第二部分对实用艺术品的概念和特征进行详细的介绍。第三部分从作品属性和外观设计属性对其进行定性分析。第四部分分析了实用艺术品现有法律保护模式的优缺点,介绍和评析了著作权保护模式和专利保护模式的局限性。对于实用艺术品的保护,我国相关法律屈指可数。放眼望去,国外人员创作的实用艺术品在我国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为何发生这种情况?这是由于在实行《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条款的过程中,存在超国民待遇的问题。而对于我国国民自己创作的实用因素和艺术因素不可分离的实用艺术品,可供选择的保护模式并不能有效的对其进行保护。如果使用专利法保护,其实质是将其作为外观设计来对待,它只能享有10年的保护期限,远比国际公约规定的25年标准要低的多。如果将实用艺术品当作美术作品来对待,对其采用著作权法保护,那么结果是,由中国公民自己创造的实用因素和艺术因素不可分割的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不同于外国人创造的艺术品的保护期,前者是终身享有加死后5年,后者却是创作完成的25年,显然违反了《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定》中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不利于我国的国际良好形象。如果采用双重保护立法模式,重叠保护和保护不力问题将会突显,会导致许多实用艺术品不能得到法律有效的保护,这与最初设想的整体保护初衷背道而驰。第五部分介绍著作权和专利权保护的冲突和表现形式,对国外的保护模式进行介绍和借鉴,进而得出结论,我们应选择更具合理性的工业版权保护模式,并对该模式进行了更具体得设计。第六部分是结论,总结前部五分的内容并展望实用艺术品的美好立法前景。
【学位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3.41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思路及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
        1.3.2 研究思路
        1.3.3 创新点
2 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概述
    2.1 实用艺术品的界定
        2.1.1 实用艺术品的概念
        2.1.2 实用艺术品的特征
    2.2 实用艺术品的定性
        2.2.1 实用艺术品的作品属性
        2.2.2 实用艺术品的外观设计属性
    2.3 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可行模式概览
        2.3.1 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保护模式
        2.3.2 实用艺术品专利权保护模式
        2.3.3 实用艺术品工业版权保护模式
3 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保护模式
    3.1 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保护的要件
        3.1.1 实用艺术品的独创性及其认定
        3.1.2 实用艺术品的可复制性及其认定
    3.2 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保护模式评析
        3.2.1 该模式的合理性
        3.2.2 该模式的局限性
4 实用艺术品专利权保护模式
    4.1 实用艺术品专利权保护的要件
        4.1.1 实用艺术品的新颖性
        4.1.2 实用艺术品的实用性
    4.2 实用艺术品专利权保护模式评析
        4.2.1 该模式的合理性
        4.2.2 该模式的局限性
5 国外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评介
    5.1 部分国家关于实用艺术品保护制度的介绍
        5.1.1 法国
        5.1.2 德国
        5.1.3 美国
        5.1.4 英国
        5.1.5 日本
    5.2 国外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评析与借鉴
        5.2.1 国外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评析
        5.2.2 国外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借鉴
6 我国实用艺术品工业版权保护模式的选择
    6.1 选择工业版权保护模式的原因
        6.1.1 著作权与专利权保护的冲突
        6.1.2 选择工业版权保护模式思路的合理性
    6.2 实用艺术品工业版权保护模式的制度设计
        6.2.1 具体保护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
        6.2.2 工业版权保护模式设计的具体内容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翟婧璇;;浅谈电子游戏的客体类型与保护模式[J];法制博览;2018年14期

2 刘雪婷;;孤儿作品立法保护模式探讨[J];商;2015年45期

3 郭璨;南婷婷;;日本歌舞伎“人间国宝”制度对我国婺剧传承的启示[J];青年文学家;2017年09期

4 金方斐;;论网络游戏著作权的保护模式及其侵权判定标准[J];中财法律评论;2017年00期

5 李文婷;;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模式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2年34期

6 秦玲;易亿;;现行计算机软件保护模式的比较分析[J];中国科技信息;2007年02期

7 姚定楷;杨来清;张君玉;;外来工权益保护模式的实践探索[J];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年02期

8 王彦清,杨必用;80286保护模式下实时多任务操作系统的实现[J];航空计算技术;1994年03期

9 龚文彪,杨季文;非标准保护模式技术使用分析[J];中文信息;1995年05期

10 王涛;;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模式探析[J];青年文学家;2013年06期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8条

1 孙高峰;少数人权利研究[D];武汉大学;2013年

2 王运嘉;计算机软件整体保护模式之探讨[D];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

3 叶长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4 肖哲涛;山水城市视野下秦岭北麓(西安段)适应性保护模式及规划策略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3年

5 余慧容;快速城镇化背景下的乡村景观保护机制与模式[D];中国农业大学;2017年

6 张义忠;社会知识化转型中知识创新专利保护研究[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09年

7 张政伟;乡土建筑遗产自治保护研究[D];复旦大学;2011年

8 谭志国;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研究[D];中南民族大学;2011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刘丹阳;论个人信息的区别保护[D];郑州大学;2019年

2 崔文成;我国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选择[D];河北经贸大学;2019年

3 杨彦偲;中印南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比较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8年

4 李咪;论我国地理标志双轨制保护模式的问题与完善[D];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

5 李丹丹;动漫形象商品化保护模式的探究[D];天津大学;2018年

6 窦一鸣;中国传统戏曲传承与保护模式研究[D];北京外国语大学;2018年

7 郭尧垚;人格财产利益保护模式研究[D];北京外国语大学;2018年

8 蔡美婷;我国境外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研究[D];华侨大学;2017年

9 徐豪;论人格权商品化[D];华东政法大学;2018年

10 李昊宏;论胎儿主体地位与保护[D];华东政法大学;2018年



本文编号:285936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285936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bf22d***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