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11-19 00:42
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为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稳中求进提供了强大的助力。对社会闲散资源的共享使资源利用率得到了极大提升。但快速发展是柄双刃剑,法律的空白、社会信用体系亟待建立等共性问题存在。共享经济平台快速渗透和广泛参与消费领域,却因平台定位不明导致政府监管缺位、行业自律能力缺乏,垄断和不公平间竞争现象频现等问题导致消费者的各项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存在隐患、知情权面临的挑战、信息安全权易受侵犯、求偿权难以实现等矛盾突出。目前,共享经济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在国内文献基础薄弱,对于从消费者权益视域下完善共享经济这一课题还没有系统的、完整的学术研究,尤其是针对新生问题的规制研究更是少数。而共享经济的更新速度已远远超过理论的发展速度。因此,文章通过梳理我国共享经济发展现状,探讨现有共享经济法律规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视角,提出适合中国实际的规制策略。以期完善我国目前的共享经济中消费者法律保障的体系,进一步丰富我国经济法理论,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探索共享经济发展的良性机制、促进供给侧改革顺利推进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保障。文章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论述共享经济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第一章为绪论,说明对共享经济下我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进行研究的背景和意义,介绍了本文的创新点、研究方法和概括性框架。第二章为共享经济的立法化,对共享经济的基本内涵进行介绍后,详细分析了我国共享经济发展现状和国内外关于共享经济法律规制的理论研究现状,同时结合现实,概述国内外共享经济的立法,为下一步进行具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方向的研究做基础。第三章通过分析我国共享经济各领域中的乱象,指出其给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求偿权带来的风险和危害,并阐释现实中侵害频发的法律原因,为下步提出相应解决方案提供思路。第四章为共享经济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构建,首先从建立共享经济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框架、协同保护监管体系、统一信用互联体系和完善的保险制度四个角度出发提出体系优化的合理建议,其后通过对司法救济措施和其他非法律保障机制的进一步提升,构建相对完善的共享经济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学位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3.8
【部分图文】:
论文结构框架图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889445
【学位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3.8
【部分图文】:
论文结构框架图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3条
1 唐清利;;“专车”类共享经济的规制路径[J];中国法学;2015年04期
2 单平基;;从强制缔约看“打车软件”的法律规制[J];法学;2014年08期
3 卫欢;;中国公民社会组织的政治功能[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04期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6条
1 徐亦男;网约车事故中的平台责任研究[D];浙江大学;2018年
2 王雷涛;我国民宿共享短租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
3 林琳;共享经济市场准入法律规制研究[D];河南大学;2018年
4 杨赫;共享经济模式法律问题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8年
5 罗娟;我国“专车”类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D];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
6 赵雯;网约车平台运行机制与管制研究[D];东南大学;2017年
本文编号:288944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28894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