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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24 01:12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我国现行宅基地制度已然不能适应城乡一体化与农村生产结构改变的需要。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旨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逐渐放活宅基地使用权,释放宅基地最大资产效能。而当户内最后一名集体成员去世后,其宅基地是否应随着房屋一起被继承,随着宅基地改革的深入,宅基地使用权财产价值日益凸显,宅基地对人们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其是否具有继承性应当纳入研究范畴。受限于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加之宅基地使用权本身被赋予的浓厚行政色彩,目前很多学者彻底抹煞了宅基地使用权可继承性属性,严重侵犯了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所有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土地改革的趋势不相符合。在现代改革化浪潮下,应积极推进土地改革,解决好集体土地利益与公民合法利益间的矛盾,对于稳定农村社会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至关重要。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政策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被正式提出,显然,这一改革政策对我国现行宅基地制度进行了系统化重构。新设宅基地资格权,将宅基地身份性要求从使用权中剥离开来,为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希望在三权分置政策对宅基地产生的体系效应下,通过阐明从建国起我国... 

【文章来源】: 闫丽娟 天津师范大学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论文框架和本文创新点
一、宅基地使用权概述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历史变迁
    (二)三权分置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内涵
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研究
    (一)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学说争议
        1.宅基地使用权不可继承论
        2.宅基地使用权可继承论
    (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继承状况和司法实践调查
        1.农村宅基地继承现实情况
        2.司法实践
三、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理论依据
    (一)权利配置正义论的要求
    (二)三权分置的政策导向
    (三)民间继承传统的沿承
四、三权分置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路径障碍
    (一)法律制度层面的阻碍与困境
        1.法律规定的冲突与混乱
        2.宅基地使用权无期限限制的弊端
    (二)继承条件分歧较大
        1.继承主体资格的分歧
        2.关于“户”范围确定的分歧
    (三)继承后相关配套制度尚待完善
        1.继承方式过于单一
        2.宅基地管理尚待完善
五、三权分置下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完善路径
    (一)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规定
        1.突破相关法律规定冲突的困境
        2.重构宅基地使用权期限
    (二)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条件
        1.扩大继承主体资格
        2.明确“户”的界定标准
    (三)落实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保障机制
        1.实物继承与货币继承相结合
        2.推进宅基地登记生效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34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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