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再谈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以民法典的编纂为背景

发布时间:2020-12-27 06:22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之争长盛不衰,尤其是继2017年我国《民法总则》颁布之后,作为社会与时代的产物,民法典不仅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的先河,而且从内容来看,其表明全国人大坚持了民商合一的立法传统。因此如何在民商合一立法体例指导下,使得民法典真正切实地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促进社会发展,是我国立法者所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对此我国的商事规范采取内置于民法典,借助于民法总则中的通用原则与"公因式",对商事行为进行补充与调整,使得我国立法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与实践性。 

【文章来源】:学理论. 2020年08期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之争
二、基于商法入典标准的民法典立法之评析
    (一)《民法总则》横空出世
    (二)民法典各分编之编纂
三、是否制定《商事通则》之争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缓和的结果归属[J]. 张明楷.  中国法学. 2019(03)
[2]民商合一模式的演进及民法典编纂中的创新性选择[J]. 王明锁.  北方法学. 2018(02)
[3]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以民商合一格局下民法典总则的商事规范构建为中心[J]. 袁碧华.  岭南学刊. 2016(03)



本文编号:2941250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2941250.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8e3dd***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