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裁判规则的发展趋势与建构方向——2011—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经验的考察与分析
发布时间:2020-12-31 11:56
"以物抵债"一词源于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日常语言,人们不加区分地以之描述债的变更、担保、替代清偿等各种法律现象,在学界也引发诸多争议。从2011年至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经验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司法实践逐渐将之定位为一种债的消灭方式,由此形成系统的替代清偿规则。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44条和第45条是对既有审判经验的总结,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类型区分,需要通过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以替代清偿为导向,围绕着新旧债务的并存关系进行解释与完善。
【文章来源】:南大法学. 2020年01期 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以物抵债的功能探索与规范化发展
(一)以物抵债的替代清偿功能探索: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武侯国土局案”
(二)以物抵债担保功能的延伸: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朱俊芳案”
(三)以物抵债与担保的区分和意思表示:2015年的司法解释与审判工作纪要
(四)以物抵债规则的成熟期:2017年公报案例“通州建总集团案”
二、2019年《九民纪要》中以物抵债协议的规定
(一)《九民纪要》中以物抵债的建构模式
(二)《九民纪要》第44条第1款:以物抵债的诺成性与替代清偿功能
(三)《九民纪要》第44条第2款:诉讼中的以物抵债与撤回起诉问题
(四)《九民纪要》第45条:自然之债与担保功能排除
三、以物抵债规范适用的趋势与方向
(一)2011—2019年最高法审判经验中以物抵债法律适用的总结
1.探索阶段。
2.担保功能的延伸。
3.以物抵债与担保合同的区分。
4.以物抵债的成熟期。
5.巩固和强化。
(二)《九民纪要》的完善:以物抵债的分类科学与概念统一问题
(三)以物抵债的规则建构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以物抵债协议的法律适用与性质判断——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终484号判决评释[J]. 房绍坤,严聪. 求是学刊. 2018(05)
[2]以物抵债的解释与构建[J]. 王洪亮.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6)
[3]和解合同的私法传统与规范适用[J]. 肖俊. 现代法学. 2016(05)
[4]“买卖型担保”与流押条款的效力——《民间借贷规定》第24条的解读[J]. 庄加园. 清华法学. 2016(03)
[5]设定与限制:论民事上诉审中的撤诉[J]. 林剑锋. 中外法学. 2015(03)
[6]以房抵债协议的法理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载“朱俊芳案”评释[J]. 陆青. 法学研究. 2015(03)
[7]后让与担保:一个正在形成的习惯法担保物权[J]. 杨立新. 中国法学. 2013(03)
[8]一审判决效力与二审中的诉讼外和解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号指导案例评析[J]. 王亚新. 法学研究. 2012(04)
[9]指导案例2号《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J]. 李兵. 人民司法. 2012(07)
[10]以物抵债的理论与实践[J]. 崔建远. 河北法学. 2012(03)
本文编号:2949563
【文章来源】:南大法学. 2020年01期 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以物抵债的功能探索与规范化发展
(一)以物抵债的替代清偿功能探索: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武侯国土局案”
(二)以物抵债担保功能的延伸: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朱俊芳案”
(三)以物抵债与担保的区分和意思表示:2015年的司法解释与审判工作纪要
(四)以物抵债规则的成熟期:2017年公报案例“通州建总集团案”
二、2019年《九民纪要》中以物抵债协议的规定
(一)《九民纪要》中以物抵债的建构模式
(二)《九民纪要》第44条第1款:以物抵债的诺成性与替代清偿功能
(三)《九民纪要》第44条第2款:诉讼中的以物抵债与撤回起诉问题
(四)《九民纪要》第45条:自然之债与担保功能排除
三、以物抵债规范适用的趋势与方向
(一)2011—2019年最高法审判经验中以物抵债法律适用的总结
1.探索阶段。
2.担保功能的延伸。
3.以物抵债与担保合同的区分。
4.以物抵债的成熟期。
5.巩固和强化。
(二)《九民纪要》的完善:以物抵债的分类科学与概念统一问题
(三)以物抵债的规则建构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以物抵债协议的法律适用与性质判断——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终484号判决评释[J]. 房绍坤,严聪. 求是学刊. 2018(05)
[2]以物抵债的解释与构建[J]. 王洪亮.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6)
[3]和解合同的私法传统与规范适用[J]. 肖俊. 现代法学. 2016(05)
[4]“买卖型担保”与流押条款的效力——《民间借贷规定》第24条的解读[J]. 庄加园. 清华法学. 2016(03)
[5]设定与限制:论民事上诉审中的撤诉[J]. 林剑锋. 中外法学. 2015(03)
[6]以房抵债协议的法理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载“朱俊芳案”评释[J]. 陆青. 法学研究. 2015(03)
[7]后让与担保:一个正在形成的习惯法担保物权[J]. 杨立新. 中国法学. 2013(03)
[8]一审判决效力与二审中的诉讼外和解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号指导案例评析[J]. 王亚新. 法学研究. 2012(04)
[9]指导案例2号《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J]. 李兵. 人民司法. 2012(07)
[10]以物抵债的理论与实践[J]. 崔建远. 河北法学. 2012(03)
本文编号:2949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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